龙光金服:广东“债权转让”成热点,平台项目影响几何?

近日,广东省监管部门要求广东(非深圳)地区的网贷平台禁止一切形式的债权转让活动与服务,包括出借人之间的债权转让。广东省监管部门表示...

近日,广东省监管部门要求广东(非深圳)地区的网贷平台禁止一切形式的债权转让活动与服务,包括出借人之间的债权转让。广东省监管部门表示, 2016年8月24日银监会等多部委颁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中,曾明确指出“禁止将融资项目的期限进行拆分,开展类资产证券化业务或实现以打包资产、证券化资产、信托资产、基金份额等形式的债权转让行为”,而该项条款就是其作此要求的规定。

广东对于“债转”的一刀切做法,令不少网贷平台怨声载道,他们普遍认为“个人之间的债权转让”被禁止,是一种用力过猛的做法。个人债权转让是网贷行业的一种创新,它能够有效地实现借款标的在投资人之间的流动,特别是对长期标的而言。一旦持有长期标的的投资人应急需要提前兑现资金的时候,就可以通过债权转让,在牺牲一部分利息的前提下,成功实现资金兑付。这一种做法不仅可以增强资金的流动性,也可以满足部分对流动性标的有强烈需求的投资者。

而且,去年8月颁布的“网贷新规”中所提及的关于债权转让的条款,指的是平台不得私自将债权拆分打包转让,并没有将“个人债权转让”名列其中,广东省监管部门的这一口头禁令难免有失稳妥。如果出借人之间无法进行债权转让,那么出借人就只能在明明有一笔闲钱的情况下再去额外借款。这样一来不仅会增加出借人的个人负担,也会打击其日后的投资热情,尤其是长期理财标的。

也有专业人士分析,广东省监管部门推出这项禁令的主要原因,可能是为了防止网贷平台利用“债权转让”等形式打造“类活期”的理财产品,增加地方部门的监管难度。在当前中央反复强调地方部门监管职责的压力下,广东省监管部门“突发奇招”也并非难以理解。正如,上海、深圳先后颁布的“银行存管属地化”管理要求,“债权转让禁止令”也是广东省监管部门基于地方监管便利的一种考虑。各地平台也是积极响应“属地化”的号召,比如7月24日,龙光金服就宣布正式签约所在地的平安银行作为存管银行,大家都知道,平安银行是国内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位列中国银行业前15强,在存管专业性和优质体验方面已经备受行业与用户的认可,因此龙光金服此举也引来多方关注。

官方资料显示,龙光金服是龙光集团旗下的投资理财平台,主要为企业和个人客户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和普惠金融服务,平台收益率在6.8%至10%之间,项目期限灵活,投资门槛低。龙光金服的股东为龙光集团,是国内知名大型综合性企业集团,实力雄厚。2016年龙光集团营业收入逾500亿元人民币,总资产规模超过1500亿元,涉足领域包括房地产开发运营、基础设施投资建设、金融服务、生活服务、新兴产业链投资等。

不过,现今距离互金整改验收期不到一年的时间,地方监管部门是否更应该将重点工作放在督促当地平台的合规进程上来?据不完全统计,截止2017年6月底,广东省内共有约350家网贷平台,其中上线银行存管的平台仅为78家,尚不足全省平台数量的三成。银行存管作为当前合规的首要达标项目,相部门更应该积极督促有实力的平台去尽早完成,尽早净化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