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7月14日
高鸣咨询:一带一路“走出去”企业最全国际税收筹划方式
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深入推进,企业走出国门、拓展海外业务的步伐加大,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走出去”开展投资、并购等经济活动。据商务...
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深入推进,企业走出国门、拓展海外业务的步伐加大,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走出去”开展投资、并购等经济活动。
据商务部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对“一带一路”沿线53个国家的非金融类直接投资145.3亿美元。2017年第一季度,我国企业对“一带一路”沿线的45个国家的非金融类直接投资亦达39.8亿美元。
企业“走出去”不可避免的要面对海外投资中投资国的投资环境、政局突变、贸易壁垒等风险,其中了解投资国的税收政策,跨境所得的国际税收筹划就是大部分企业面临的一大痛点。
“走出去”企业开展国际税收筹划的三个方面
总体来说,在 “一带一路”沿线国开展国际税收筹划,不能独立于企业的实际商业运作,而是应当与业务模式紧密结合。
第一,要比较分析境外机构组织形式在当地取得利润所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以及当地机构将税收利润汇出时需要缴纳的利润汇出税或股息预提所得税
第二,从境外所得税抵免的角度,汇回的利润是否需要补缴中国企业所得税,已经缴纳的境外所得税能否全额抵免
第三,应当从国际税收筹划的角度,通过组织架构和经营活动的安排,降低境外机构所在地的税负,增加可抵免中国企业所得税的境外税额,递延或者减少需要补缴的中国企业所得税,从而提升国际竞争力的目的。
“走出去”企业具体操作上可以参考的方式
(1)由境外低税负地区的子公司取得境外收入,从而产生递延中国企业所得税的效果
“走出去”企业在 “一带一路”沿线国通过总包或分包形式开展了大量的工程项目。如果想境外所得的税负较低,就需要考虑由适当的主体来承担全部业务活动 ,即设计 “母一子一孙” “三明治”式的企业结构,尽可能将利润确认在境外低税负地区, 暂不汇回中国,以递延境外所得需要补缴的中国企业所得税。
事实上,“走出去” 企业开展总包与分包业务的国际税收筹划关键在于由境外低税负地区的子公司取得境外收入,从而产生递延中国企业所得税的效果。
(2)通过境外第一层企业实现高低税负国家的利润 “中和”
“一带一路”贯穿亚欧非大陆,地域非常辽阔,居民企业如果到多个国家进行间接投资 ,一定会遇到东道国有的税率高于中国、有的低于中国,规划做不好可能会影响企业正常的跨境税收抵免。
我国境外所得税抵免规定遵循 “分国不分项”原则,其抵免原则仅在境外第一层企业适用 ,如果境外第二层、第三层企业位于不同国家,并且税负存在差异 (有的高于 25%, 有的则低于25%),就可以通过控股构架的安排,将境外高低税负地区的投资收益归集于一个境外子公司,然后再汇回中国,从而减少该境外投资收益需要补缴的中国企业所得税。国际税收筹划关键在于通过境外第一层企业实现高低税负国家的利润 “中和”,用低税负国家的所得来 “中和”高税负国家的所得 ,提高境外所得的 “抵免限额”和 “可抵免税额”,降低需要补缴的中国企业所得税。
(3)在低税负的国际或地区设立无形资产公司,递延中国企业所得税
高新技术产业是“走出去”企业中的重点行业。与无形资产有关的境外消极所得 ,主要是特许权使用费,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也可能体现为商品销售收入、设备租金、技术服务费等形式。
根据我国与其他国家或地区签订的税收协定或安排,“特许权使用费”通常定义为 “使用或有权使用文学、艺术或科学著作所支付的作为报酬的各种款项;也包括使用或有权使用工业、商业、科学设备或有关工业、商业、科学经验的情报所支付的作为报酬的各种款项。”
通常,中国居民企业会通过软件销售和软件许可方式, 或设立海外无形资产公司的方式来实现无形资产的境外所得。在国际税收筹划上,如果中国居民企业在低税负的国际或地区设立无形资产公司,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递延中国企业所得税。
“走出去”企业要密切关注CRS之下世界各国新的税务政策
尽管“一带一路”战略为“走出去”企业提供了重要的发展机遇,但也为企业跨境所得的国际税收筹划与管理提出了严峻挑战。“一带一路”战略涉及到我国合作的地域辽阔,国家众多,合作内容纬度宽,内容复杂,“一带一路 ”沿线主要涉及大陆法系和英美法三大不同的法系,部分地区修改和变动也时有发生,从而产生法律信息不对称的风险。
更重要的是,CRS全球征税时代,税务信息自动交换体系已经形成,司法管辖权区的金融机构已经开始了审慎的尽职调查,搜集涉税信息,对外投资企业税费信息监管将更加透明。
所以既不要走捷径也不要迷信国际惯例,一定要寻找专业机构,做长远规划,避免无意间触犯或违反当地税收法律法规而影响企业投资。
高鸣咨询综合整理此文《一带一路“走出去”企业三种跨境所得的国际税收筹划方式》,供跨境投资企业进行参考。高鸣咨询是一家专注为中国高净值客户和家庭提供全球资产配置以及海外家族服务的科技金融企业。密切关注CRS之下,世界各国新的税务法规政策,帮助高净值客户及企业进行资产管理咨询服务。高鸣咨询建议广大企业在综合法律、券商、审计师、税务师的各方意见,选择一条税负最优、风险最低的路径,通过适当的跨国投资架构安排和国际税收筹划, 并辅之以我国税法、税收协定的巧妙运用,可促使 “走出去” 企业在 “一带一路”沿线国投资具有更强的国际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