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7月14日
莫名替他人偿债800万,民企维权怎么办?
莫名替他人偿债800万,民企维权怎么办?中国民营500强企业攀华集团莫名“中枪”,在既无财务往来,也无应付款给*ST重钢的事实下,却因一桩2...
莫名替他人偿债800万,民企维权怎么办?
中国民营500强企业攀华集团莫名“中枪”,在既无财务往来,也无应付款给*ST重钢的事实下,却因一桩2015年*ST重钢与恒业冶材的票据债务纠纷,被河南省西峡县人民法院“以法律的名义”判决要替*ST重钢偿还恒业冶材800万元债务,并被强制划扣集团账户上557万余元,引起公司一系列负面影响。
*ST重钢给河南省西峡县法院出具了一份情况说明, 称虽然*ST重钢与攀华集团与2016年4月18日至12月31日签署《来料加工协议》和《来料加工补充协议》,但“因客观原因实际未能履行合同”,因此*ST重钢与攀华集团“从未有账务往来”,攀华集团“也无应付款”给*ST重钢。
然而河南省西峡县法院不顾攀华集团的执行异议,强行划扣公司账户资金,引起攀华集团一系列负面影响,背后凸显出民营企业的艰辛与不易。近日,涉及*ST重钢、恒业冶材、攀华集团的一桩债务纠纷审判掀起轩然大波。
一、“被以法律的名义剥夺”
在刚刚公布的“2017年中国民营500强”排行榜上,攀华集团有限公司位列268位;2017年中国民营企业制造业500强156位。法定代表人李兴华,为重庆市第四届人大代表、重庆市总商会副会长、重庆青商会会长、江苏省第十届人大代表、苏州市总商会副会长。
而就是这样一家实力强劲的中国民营500强企业,在河南省西峡县法院的审判面前却十分无奈:按照程序,河南西峡县法院应直接送达给攀华集团《履行债务通知书》,并经法人或代表人签收,但西峡县法院没有发此通知就强制划扣公司账户557万余元现金。在既无实际发生执行的合作,也无应付款给*ST重钢的背景下,莫名要替*ST重钢偿还恒业冶材800万元债务,公司的财产“被以法律的名义剥夺”,还因此引起了攀华集团一系列的负面影响。
二、无奈的民企
今年,支持民营企业的发展、支持实体经济成为国家经济发展的主旋律之一。
相关政府部门更是明确到细处,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继续放宽市场准入,坚决打破各类“玻璃门”“旋转门”;着力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问题,进一步降低税费负担,创造公平竞争营商环境;推进全面清单管理,健全政商关系规范,千方百计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加强产权保护,推进政府依法履职,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
然而,中国民营500强企业的攀华集团眼下莫名被河南省西峡县法院强制划扣账户剩余资金替他人还债,无疑是对其经营发展的“一记重拳”,这也与中央支持实体经济、推动民营企业壮大发展的理念相背离。
显然,如何保障民营企业的财产权利,如何保障公平、公正、公开,如何让法律的运行得到有效和透明的监督,无疑是一个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
目前,对于河南省西峡县法院的裁定,攀华集团向河南省南阳市中院申请复议,却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企业负责人倍感无奈。
三、如何维权?
企业的维权必然要在法律范畴内,公平、正义不仅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容,更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目标,让每一个主体的合法权利都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与保障。
而眼下,纵然攀华集团与*ST重钢签署了框架协议《来料加工协议》,法院要认定攀华集团是否有代替*ST重钢偿还恒业冶材债务的义务,显然要看相互之间是否有实际产生的业务往来及产生业务往来之后是否有应付款项。
然而,调查资料显示,此案中实际与*ST重钢有业务往来的是重庆攀华实业有限公司,虽与攀华集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但与攀华集团实为两家不同的公司,因此难以认定恒业冶材、*ST重钢和攀华集团三者之间存在所谓的三角债关系。
同时,虽然重庆攀华与*ST重钢有业务往来,但是重庆攀华实业有限公司也并无应付款给ST重钢。“法院的调查显然不充分。”一位接受采访的律师表示道,对于攀华集团而言,这样的裁定违背了以事实为根据的原则。
而也基于此,据了解,自卷入案件开始,攀华集团便一直在等待着法院的公正裁定,而在一审法院西峡法院裁定查封其800万元后,*ST重钢给河南省西峡县法院出具了一份情况说明, 内容为:虽然*ST重钢与攀华集团与2016年4月18日至12月31日签署《来料加工协议》和《来料加工补充协议》,但“因客观原因实际未能履行合同”,因此*ST重钢与攀华集团“从未有账务往来”,攀华集团“也无应付款”给*ST重钢。攀华集团向上一级法院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复议申请,然而都被驳回。在2016年,攀华集团及其相关公司陆续收到各个法院要求协助执行*ST重钢的对外应付债务,除西峡县法院外,其它法院了解事实后均未要求攀华集团履行。
无疑,民企的力量在法院面前极其弱小,而自身财产的保障权则必须倚靠一套更加健全、透明、公开的法律监督机制,来让人民的权利获得公正、公平的对待。目前,攀华集团仍在尝试最后的努力,期望通过申请审判监督程序启动再审。
财新网2017年8月2日报道: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ST重钢, 601005.SH /01053.HK)于昨日(8月1日)起A股股票连续停牌。*ST重钢是重庆市国资委控股的地方国有钢铁企业, 7月3日因资不抵债而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正在酝酿重整计划。 但是围绕其债务的诉讼并未停息。7月5日,曾在一年多以前与*ST重钢签署过《来料加工协议》的攀华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攀华集团)账户被河南省西峡县人民法院(下称西峡法院)划扣了557万多元,理由是代替*ST重钢偿债。攀华集团正因此提起异议申请。
西峡法院的上述执行行为,是基于一宗公司票据纠纷案件。该案件申请执行人是西峡县恒业冶材有限公司(下称恒业冶材),被执行人是*ST重钢,恒业冶材持有需由*ST重钢兑付的四只承兑汇票。
此前,恒业冶材的合作伙伴——顺发新型炉料有限公司(下称顺发炉料)以背书转让方式,将四只*ST重钢商业承兑汇票交给恒业冶材,承兑汇票共计金额800万元,出票人和付款人为*ST重钢,收款人为顺发炉料,出票日期在2015年3月-5月,期限均为6个月。
票据到期后,*ST重钢一直以经济困难为由未予兑付。恒业冶材将*ST重钢和顺发炉料同时告上法庭。2015年12月15日,西峡法院做出民事判决,*ST重钢须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恒业冶材有限公司800万元及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