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7月14日
实体企业金融机构博弈:从保千里诉汇丰银行谈恶意抽贷
日前,保千里发布公告称,因汇丰银行深圳分行涉嫌恶意抽贷,公司已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法律诉讼。保千里在公告中表示,针对汇丰银行深...
日前,保千里发布公告称,因汇丰银行深圳分行涉嫌恶意抽贷,公司已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法律诉讼。
保千里在公告中表示,针对汇丰银行深圳分行不尊重契约精神、破坏金融市场秩序、滥用法律规则,冻结公司资金并恶意抽贷,损害公司的利益的行为,公司向深圳市中院提起了法律诉讼。同时,公司不排除上述事项可能会导致其他合作的银行采取同样措施,要求公司提前还款或冻结资金、房产。公司不排除上述事项有可能会影响公司资金链,从而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已聘请法律顾问依法采取措施保护公司合法权益。据最新消息,保千里起诉汇丰银行深圳分行恶意抽贷已获立案。
对于企业而言,面对向来霸道强势的外资银行,拒绝沉默忍受,选择公开诉诸法律需要相当的勇气和底气。
业内人士指出,类似汇丰银行的随意抽贷、恶意抽贷行为不但会对保千里这种正常企业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对于很多身处困境的企业而言更是压塌企业额的“最后一根稻草”。
在此背景下,近两年来,监管层开始重拳出击,严厉整治银行随意抽贷、恶意抽贷的行为,银监会明确发文要求银行“不得随意停贷、抽贷”。同时,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政府部门也一再要求银行不得随意抽贷,支持正常企业的经营。
恶意抽贷损害公司利益
事情源于2017年8月18日,汇丰银行深圳分行在未书面通知保千里提前还款的情况下,以“有权随时单方面取消借款人的授信、有权随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相关贷款”等理由,申请冻结了保千里在平安银行深圳前海支行的账户内1.03亿元存款中的7272.8万元。据了解,保千里与汇丰银行信贷业务之前合作良好,尚未出现过逾期或欠息的情况,亦不存在包括银行在内的金融机构逾期或欠息的情况。
今年上半年,保千里实现营业收入22.75亿元,较去年同期相比增长60.8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约3.68亿元,较去年同期相比增长9.53%。但保千里仍然表示,不排除汇丰银行的恶意抽贷可能会导致其他合作的银行采取同样措施,要求公司提前还款或冻结资金、房产,不排除汇丰银行的恶意抽贷有可能会影响公司资金链,从而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由此,银行恶意抽贷对企业的影响可见一斑。
业内人士对记者指出,银行随意抽贷、恶意抽贷不但会影响正常企业的生产经营,打乱企业的正常安排,对于很多身处困境的企业而言,随意抽贷、恶意抽贷更是“最后一根稻草”,“最近几年,由于宏观经济下行,很多企业虽然状况不佳,但尚能正常运营,反而是银行的随意抽贷、恶意抽贷成为很多企业经营的最大风险。此前,云峰集团、亚邦集团等企业在违约前就遭遇了银行的抽贷、缩贷问题,导致资金链迅速破裂。”
同时,银行随意抽贷、恶意抽贷还会导致连锁反应,“一是某家银行的突然抽贷会导致其他银行的跟进,银行争相挤兑之下会引发企业的流动性危机,很可能使企业因为资金链突然断裂而迅速陷入困境;二是很多企业都身处‘互保圈’之中,对一家企业突然抽贷很可能使其他企业也深陷困境,甚至引发区域性金融风险,这在浙江温州、山东邹平等地都曾出现过。”上述业内人士指出。
另外,在当前的宏观经济背景之下,实体经济的振兴更加需要金融的支持,而银行随意抽贷、恶意抽贷还会恶化银企关系,加剧道德风险,最终造成恶性循环。此前,多位业内人士就曾呼吁,银企的信用关系是双向的,对于罔顾责任、对企业恶意抽贷停贷的银行,当地政府或同业机构就该考虑把它列入合作的“黑名单”。
监管层出击整治恶意抽贷
银行随意抽贷、恶意抽贷不但对企业的经营发展造成了恶劣影响,对于宏观经济的平稳运行以及实体经济的振兴也造成了不利影响。
近两年来,监管层开始出手规范银行随意抽贷、恶意抽贷的行为。早在2015年5月,财政部、央行、银监会就曾联合发文,要求银行对融资平台公司的贷款不得盲目抽贷、压贷、停贷。去年年初,银监会提出组建债权人委员会,旨在“支持优质企业、稳住困难企业、退出僵尸企业”。
银行随意抽贷、恶意抽贷的现象随后引起了中央的高度重视。去年6月,国务院督查组赴18省市调查民间投资下降原因,各地反映强烈的问题之一就是银行抽贷。对此,监管部门曾表示,防止对一些信誉好、有市场的企业“抽贷”、“压贷”,对市场前景好、暂时有困难的企业不“断贷”、不“抽贷”。
随后的8月,银监会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银行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有关工作的通知》,其中第十三条明确指出,各债权银行金融机构应当一致行动,“不得随意停贷、抽贷”,通过收回再贷,展期续贷等方式“最大限度地帮助企业实现解困”。银监会对于银行随意抽贷、恶意抽贷的监管决心可见一斑。
同时,很多地方政府也开始出手规范银行随意抽贷、恶意抽贷的问题。去年8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指出,对违反债权人委员会决议,单方面采取抽贷、断贷、停贷措施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和银行业协会可给予同业谴责或同业制裁,造成恶劣影响或重大风险的,各市可会同有关部门探索建立特别名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