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7月14日
完善优惠政策 支持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也是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
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也是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的必然要求。为此,国务院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第十条规定:“农业技术推广,实行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与农业科研单位、有关学校、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群众性科技组织、农民技术人员等相结合的推广体系。”第二十三条规定:“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林业、水利、科学技术等部门应当支持农业科研单位、有关学校开展有关农业技术推广的职业技术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和农业劳动者的技术素质。”农业部等8部门关于印发《“互联网+”现代农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市发(2016)2号)第(八)条提出:“建设和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云平台,面向基层农民开展科技和文化知识远程教育作为提高农业信息化水平,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的主要任务之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着力构建农业与二、三产业交叉融合的现代产业体系,形成城乡一体化的农村发展新格局,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为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重要支撑”,并明确目标——“到2020年,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总体水平明显提升,产业链条完整、功能多样、业态丰富、利益联结紧密、产城融合更加协调的新格局基本形成,农业竞争力明显提高,农民收入持续增加,农村活力显著增强”,以及提出发展多类型农村产业融合方式——“(四)着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将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新型城镇化建设有机结合,引导农村二三产业向县城、重点乡镇及产业园区等集中。加强规划引导和市场开发,培育农产品加工、商贸物流等专业特色小城镇。强化产业支撑,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稳定吸纳农业转移人口。”根据国务院相关布署,农业部改革原农业推广体系《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17〕28号)指出:“重点任务(三)加强绿色高效技术推广服务。围绕粮经饲统筹、农牧渔结合、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重点工作,根据农业部发布的年度农业主推技术、地方农业主导产业发展要求和农业生产经营者的技术需求,遴选确定一批符合绿色增产、资源节约、生态环保、质量安全要求的年度农业主推技术,形成当地技术操作规范,落实到试验示范基地、农技人员和示范主体,促进先进适用技术快速进村、入户、到田。及时发布苗情、墒情、病虫害发生等农业公共信息,制定防灾减灾和灾后恢复生产技术方案并组织实施。”
从农村现状看,农民文化程度总体偏低,不能很好适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需要。一家一户生产经营依然是当前农村的主要生产方式,自由散漫、小富即安、缺乏凝聚力和合作精神等思想观念依然普遍存在。在市场经济面前,农民们仍普遍感到困惑,感到无法应对。针对农民的教育,与干部教育培训、城市居民教育培训以及企业职工的教育培训相比,仍然是一个十分突出的薄弱环节。一些农民在离开学校以后,就再也难以接受到综合性的教育培训。
把农村教育纳入到国民教育制度体系之内,建立起关于农村教育的专门制度和机制,对农村教育的主体、机构、编制、师资、资金、管理、考评等工作作出明确规定。应制定全国统一的关于农村教育的实施纲要,整合现有的涉及农村建设和农民培训的各种资源,形成教育农民、服务农民、提升农民的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为农民建立起一套终身教育的制度支撑。教育部、民政部、科技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文化部、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等部门重视为农民建立起一套终身教育的制度,2016年6月28日,《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意见》指出:“重视农村居民的教育培训。各级各类学校教育资源要向周边农村居民开放,用好县级职教中心、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开放大学、广播电视学校、农村致富技术函授大学和农村社区教育教学点。结合新农村和农村社区建设,有效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农家书屋、农村中学科技馆等资源共享,提升农村社区教育服务供给水平。广泛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现代生活教育培训。大力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加强农村居民家庭教育指导,为农村留守妇女提供社会生活、权益保护、就业创业等方面的教育培训。重视开展农村留守儿童、老人和各类残疾人的培训服务。”,并指出,“重点面向城镇化进程中的失地农民和农民工,积极开展职业技能、思想道德、民主法治、文明礼仪、生活方式等方面的教育培训,通过社区学习与交流活动,增强社区归属感和认同感,加快其融入城镇社区生活的进程。重视弱势人群提高生存技能的培训,积极为社区各类残疾人提供学习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免征企业所得税。
江苏中毅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是重点结合新农村和农村社区建设,提升农村社区教育服务供给水平,广泛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现代生活教育培训,面向城镇化进程中的失地农民和农民工,为农民建立起一个终身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成为唯一符合农村居民教育培训和面向城镇化进程中的失地农民和农民工的线上职业教育平台,是农技推广教育培训服务项目,应该依法给予政策和税收优惠,扶持该类企业发展,让更多学校,企事业单位,农技推广机构参与建立健全现代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农业部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