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6日
在本次由国务院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私募管理条例》)中,有关业务及人员合规、信息披露、法律责任等多项重要内容均被囊括在内,且提出较以往更加严格和全面的监管要求。
而从私募行业最近几天的反馈来看,多位业内人士表示,《私募管理条例》在即将开启新一轮行业洗牌的同时,预计还将显著提高私募机构在合规、运营等多个方面的成本。
一方面,私募牌照的“持牌”难度、私募行业的门槛将显著增大;
另一方面,随着私募基金管理更趋阳光化,将会有为数不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对私募牌照的“鸡肋”思维下,逐步退出私募行业。
本次《私募管理条例》共计10章、58条,其中第四十四条至五十六条合计多达13条内容,均直接涉及到私募机构违规、违法的法律责任。现阶段国内私募机构参差不齐,很大一部分涉嫌非法集资和违规交易。本次《私募管理条例》的出台,将会在很大程度上限制非法私募的生存空间,净化市场土壤。
行业门槛显著提升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私募管理条例》还着重对私募机构的业务规范、信息披露,提出了更全面和更严格的要求。
对此,专业人士分析表示,本次出台的监管新规在合规方面提出了更加详细和明确的要求,诸如信息披露、交易资料保存、录音录像等多个方面,这就需要私募机构必须在IT技术、人员、资金等方面增加投入和开支,直接加大了私募机构的日常运营支出。该私募人士同时指出,包括相关信息披露、实缴资本比例的提升等等方面的新要求,一方面对于投资者的保护和行业的健康发展都很有必要,但另一方面则势必会显著提升私募基金行业的进入门槛。
此外,有私募机构还表示,本次《私募管理条例》直接对私募基金提出了看齐其他专业正规金融机构的合规要求。在此背景下,过去多年以来许多所谓“民间高手”直接以“代客理财”思维搭建的“草台班子”,将会首当其冲直接被拦在行业门槛之外。
“持牌”难度增大
在本次《私募管理条例》有关注销私募基金牌照的条款方面,除了重大违规违法,以及以往“登记6个月内未备案首只私募基金”的情形外,还重点对私募机构经营的持续性提出了新要求。
根据相关注销情形,原有全部产品清盘之后的12个月内,私募机构必须要发行新的产品。综合信息披露、合规等监管要求来看,未来势必会有相当数量的私募机构被迫“弃牌”。
一不小心就要失联?
在本次《私募管理条例》出台前的8月28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第十五批失联私募机构公告,宣布已将上海璞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174家机构列入失联机构名单,并在基金业协会官方网站私募基金管理人分类公示栏目中予以列示。上述174家机构中,有71家机构已被注销登记;有4家机构已自行申请注销登记。
而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的最新统计,截至2017年7月底,该协会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20110家,已备案私募基金58734只,管理基金规模9.95万亿元,私募基金管理人员工总人数22.53万人。本次基金业协会公布的第十五批次失联私募机构,已占到全行业的近1%。
小贴士:
一:投资私募基金要审慎查证,到www.amac.org.cn公示平台核实基金管理人是否已经依法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
二:投资私募基金后要持续关注,到www.amac.org.cn公示平台上核实您购买的私募产品是否依法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三:投资私募基金,请仔细阅读合同条款,询问基金管理机构收取哪些费用,如何收取,是否有收益分成,分成的基数和时间如何计算,计提方式是什么。
四:投资私募基金,有问题可以至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授权的私募基金数据查询检索手机平台相关APP了解更多信息。
五:警惕非法私募“年化收益30%-50%不再是梦想”、“保证固定收益8%”等号称保本保收益、高收益、无风险、稳赚不赔、赚钱才是硬道理的虚假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