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6日
网贷天眼独家:广州下发首席风险官制度 金融相关经验须5年以上
(文/巴莫)网贷天眼讯,3月8日,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下发《首席风险官制度》(下称:风险官制度)。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指出,为建立互...
(文/巴莫)网贷天眼讯,3月8日,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下发《首席风险官制度》(下称:风险官制度)。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指出,为建立互联网金融风险监管长效机制,在广州市金融局的指导下,特制定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首席风险官制度。
风险官制度指出,结合行业实际情况及特点,原则上以借贷余额1亿元为分界点,设立风险控制部门和首席风险官。其中借贷余额小于1亿元,设立风险控制部门及负责人;借贷余额大于1亿元,设立首席风险官。
风险官制度明确规定,首席风险官由互金企业董事会聘用,对董事会负责,未设董事会的企业,首席风险官由股东会聘用,对股东会负责。首席风险官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运行过程中的风险控制及对合法合规进行审议、督查和检查。首席风官属于公司高管,参与高管会议,列席董事会,且有权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调阅公司相关档案。
首席风险官的任职资格规定,应当参加有关风险管理等培训,如取得律师资格、注册会计师资格、首席风险官资格等有助于开展风控工作。必须具备金融、法律、财务等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与此同时,风险官制度划出4条红线,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担任破产公司的高管完结未逾3年;担任被吊销、责令关闭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未逾3年;个人有大额未清偿的债务);从事金融、法律、会计和审计相关工作不足5年;被纳入协会首席风险官黑名单;其它不适合担任首席风险官的情形。
附:《首席风险官制度》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