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6日
具有领跑世界的磁悬浮技术,根治城市轨道交通发展“心病”
2018年4月20日,新筑股份(SZ.002480)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将于2018年4月23日开市起复牌。由此,关于磁悬浮技术高端制造重新成为社会热点...
2018年4月20日,新筑股份(SZ.002480)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将于2018年4月23日开市起复牌。由此,关于磁悬浮技术高端制造重新成为社会热点及金融投资焦点。
近几年,随着国家中长期铁路和公路网规划的快速实施,以及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导致铁路、公路、城市、城际轨道交通呈现极快地发展
而在各大交通系统中,有一项交通产业就因其独特的技术性,以及较高的难度性而引人注目,它就是近年来基建行业努力攻克的难题——磁悬浮系统。磁悬浮系统是一种新型的交通运输系统,它消除了轮轨之间的接触,无摩擦阻力,线路垂直负荷小,具有时速高、无污染、安全可靠、舒适等优点。但因其技术的难度性,导致其发展依然不如高速铁路。
而我国为了推动中低速磁浮交通的发展与应用,甚至在中国工程院直接成立了“中低速磁浮交通技术与系统发展战略研究”项目,对我国中低速磁浮交通的发展战略进行了深入研究,并且鼓励企业推进中低速磁浮列车工程化的建设。而在众多企业中的,四川新筑股份就凭借其高精尖的磁悬浮系统技术而将其他企业远远甩在身后。
新筑股份最新一代的中低速磁浮系统,可以说全面超越了国际范围内所有的中低速磁浮交通系统,打破了制约中低速磁浮发展的瓶颈,形成时速120km、160km及200km三个速度等级的系列化产品,广泛适用于高架轻轨、市域快轨、短途城际、地下轨道等约90%左右的城市轨道交通市场。与现在使用的系统相比,新筑股份的磁浮系统在相应的市场领域具有明显的性价比竞争优势,在确保更高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的前提下,能够大大降低建设成本和运营维保成本。而新筑股份磁浮系统技术的发展给城轨交通的发展带来了革命性变化,这将成为世界中低速磁浮交通发展的风向标,引领着城轨交通未来的发展方向。
不止于领先的磁浮系统技术,新筑股份近年来积极布局轨道交通业务,通过掌握新一代中低速磁浮系统、电动智能空中公交系统、现代有轨电车系统的核心技术,早已全面构建了覆盖地下、地面和地上城市轨道交通市场的新制式产品布局。转型成功后的新筑股份更是在2017年取得了阶段性的成功,这体现在其2017的财务年报中,年报显示,新筑股份轨道交通业务收入8.15亿元,同比增长22.86%,收入占比49%。
2018年4月12日,新筑股份(SZ.002480)的控股股东新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新筑投资拟通过协议转让股份的方式,引入了与新筑股份业务具有协同效应的投资者四川发展。双方将以2025中国制造及高端制造为指针,按照四川省委、省政府的重大战略部署,以新筑股份作为产业发展的平台,在轨道交通产业领域,抢占新制式轨道交通行业发展的制高点,以新一代中低速磁悬浮系统为抓手,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和高性价比的多制式产品链,实现对城市轨道交通市场的全覆盖。随着四川省属国有企业四川发展的入驻,成为新筑股份的控股股东,新筑股份的市场拓展能力及资金实力也将得到更大的提升,其转型的轨道交通产业有望加速发展。
新筑股份拥有着各方的优势资源,展望其前景,秉持着“新鸿鹄之志,筑天地通途”追求的新筑股份必将立足四川,辐射全国,走向世界,打造成为城市轨道交通领域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标杆企业,成为中国高端制造新名片。
转载:
证券代码:002480证券简称:新筑股份公告编号:2018-039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将于2018年4月23日开市起复牌。
一、停复牌情况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新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筑投资”)因筹划公司股份转让,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公司简称:新筑股份,股票代码:002480)自2018年4月9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8年4月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筹划股份转让暨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32)。
2018年4月12日,新筑投资与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发展”)签署《新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因本次股份转让还需取得四川省国资委的批准,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4月16日(星期一)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于2018年4月14日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34),并于2018年4月16日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8年4月20日,四川省国资委出具批复文件(川国资改革[2018]12号),同意本次股份转让。
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4月23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
二、其他
本次股份转让尚需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交易并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