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6日
2.1 银行理财市场总体概况
近年来,银行理财市场持续发展,总体体量已接近30万亿规模,但增速逐渐下降。
本文全面介绍现代金融体系中的财富管理行业
来源:普益标准(ID:pystandard)
发布媒体:每日经济新闻
研究支持:西南财经大学信托与理财研究所
数据支持:普益标准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15日
整理:Bank资管
银行理财
2.1 银行理财市场总体概况
近年来,银行理财市场持续发展,总体体量已接近30万亿规模,但增速逐渐下降。2017年,中国银行理财业务规模扩展态势有一定的放缓,截至 2017 年 6 月底,全国共有 555 家银行业金融机构有存续的理财产品,理财产品数 8.58万只,较年初增长1.16万只;理财产品存续余额 28.38万亿元,较年初减少 0.67万亿元。2017年上半年,银行业理财市场累计发行理财产品11.92万只,累计募集资金83.44万亿元。另外,银监会在2017年10月14日发布的数据显示,银行理财产品增速连续8个月下降,比去年同期下降30个百分点。2017年,人民币理财预期收益型产品在不同维度上呈现出较显著的特点。外币理财产品的发行量相比人民币理财产品较少,且收益率总体较低,但具有平缓上涨趋势。近12个月,开放式现金管理型理财产品经历了发行数量和收益率同时增长的过程,宝宝类理财发展进入快车道。同样,净值型理财产品存续量增速明显,随着监管的推进,净值化管理成为未来银行理财产品的重要发展方向。
从是否保本角度分类来看,依据下图可看出,2017年上半年非保本型理财产品占比依然接近80%,是银行理财产品中的主要类型。自2013年来,非保本型理财产品占比持续上升,在2016年度达到峰值。尽管基于市场需求等因素,2017年上半年非保本型产品占比有所下降,保本类理财产品的存续规模仍然超过5万亿元。随着监管部门对于保本型产品明确禁止的具体要求落地,该类产品的禁发将成为银行理财产品发展的重要转折点。从不同客户类型角度分类来看,依据图2-3可看出,2017年一般个人类理财产品和机构类理财产品依然是银行理财中的主力产品,基于同业业务监管加强等因素,2017年上半年同业理财产品占比明显下降。值得注意的是,高资产净值客户类型的理财产品是2017年以来发展迅速的产品类型,截止2017年6月底,存续余额为 2.13 万亿元,占全部理财产品存续余额的 7.51%。2017年11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中大幅提高合格投资者门槛,高资产净值类理财产品将可能面临更加严格的准入限制和监管要求。
2016年11月至2017年10月,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发行理财产品176084款,其中预期收益型理财产品175029款,净值型理财产品1055款。相比于2016年,净值型产品发行数量同比增长37.37%,其迅速扩张的态势与该类产品的整体收益表现以及监管政策方向密不可分。
真正的净值型银行理财产品应当类同于开放式公募基金产品,采用市值法估值,即由基础资产价格市值变动直接映射至产品单位净值变化。若按照目前大部分银行理财产品采用的成本摊余法估值,即由资产收益平均摊至每日,会导致产品净值均匀变动,无法真正暴露基础资产风险特征;另外,如果基础资产存在期限错配,一旦变现很可能对资产价格产生扰动,此时简单采用成本法估值就无法体现市场风险,这就是所谓的伪净值型银行理财产品。由于银行理财对接基础资产很多时候采用的是资管计划或专户通道,基础资产的基本属性决定了短期内无法全面采用市值法估值,进而导致很多所谓的净值型产品被冠名为“伪净值”。
目前,净值型产品仍是以个人投资者为主,银行在理财产品的转型之路上,一方面要针对个人投资者进行风险识别和预期引导,另一方面也要逐步往权益类资产配置倾斜,提升自身的投研能力,更快速地实现转型。未来一段时间,我们预期银行理财产品将兼顾监管导向与银行内在需求,结合投资者习惯和银行自身的理财投研能力,理财产品性质逐步向类货币基金产品靠拢。
2.2 人民币理财
本节分析2016年11月至2017年10月期间,国内各商业银行发行的预期收益型理财产品的发行数量、收益水平和分类比较等情况,我们将在后面章节讨论该时间期间发行的净值型产品情况,同时为了便于分析,合并农商行、农合行和农信社等各类农村金融机构作为一类,在本节不考虑外资银行发行的银行理财产品。经过汇总分析,人民币理财(预期收益型)产品在这一期间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1)在不同类型银行的维度,城市商业银行在预期收益型产品的发行数量和收益水平上总体均保持领先状态。
(2)在不同产品运作模式的维度,封闭式预期收益型理财产品占据近一半份额,发行量超过开放式和结构化产品。
(3)在不同投资期限类型的维度,银行理财市场对于预期收益型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具有一致偏好。
(4)在不同投资起点类型的维度,理财产品的收益分布呈现 “中间高,两头低”现象,10-50万投资起点类型的收益率最高。
(5)结构化理财产品主要面向机构发行,个人和同业类型发行量占比很小。
2.2.1 各类发行主体比较
2016年11月至2017年10月,国有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金融机构共发行预期收益型理财产品261271款,平均每月发行21773款。其中,城市商业银行发行量最大,高达83670款,国有大型银行发行量最少,仅有48823款;各类型银行预期收益型理财产品收益率水平较为平均,各类银行间差距不大,城市商业银行收益率最高,高达4.35%,农村金融机构最低,为4.21%。具体数据见下图:2.2.2 封闭式预期收益型产品比较
2016年11月至2017年10月,国有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金融机构共发行封闭式预期收益型理财产品146645款,占预期收益型产品发行总量比重为56.13%。其中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金融机构发行量最大,两者发行量之和占比达64.8%,国有行发行量最少。发行数量的差异一方面体现了各类银行经营特色,另一方面也与不同类型银行的数量差异有很大关系。
选取公布最高收益率为平均收益率指标,最高的是股份制银行,为4.40%;其次是城市商业银行,为4.36%;农村金融机构,4.22%;最低的是国有行,仅为4.21%。不同类型银行之间收益率的差异受到了各类银行风险承受能力和资金来源充裕度的影响,符合一般认知。具体数据见下图:2.2.3 开放式预期收益型产品比较
2016年11月至2017年10月,国有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金融机构共发行开放式预期收益型理财产品92240款,占预期收益型产品发行总量比重为35.30%。其中发行量最大的是城市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两者之和占比达65.3%,农村金融机构由于发行开放式产品的能力和经验相对滞后,本类产品的发行量最低,仅为10291款。
选取开放式预期收益型产品的预期收益率为平均收益率指标,平均收益率最高的两类银行依然是股份制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分别为4.44%和4.33%。2.2.4 结构化预期收益型产品比较
2016年11月至2017年10月,国有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金融机构共发行结构化预期收益型理财产品22386款,占预期收益型产品发行总量比重为8.57%。其中,股份制银行发行数量最多,共发行19154款结构化预期收益型理财产品,占比达85.6%,其余三种类型的银行发行数量均较少,国有大型银行占比为9.1%,城市商业银行为3.4%,农村金融机构为1.9%。
选取结构化预期收益型产品的公布最高收益率为平均收益率指标,从收益角度来看,国有大型银行的结构化预期性产品收益明显高于另外三类银行,说明国有大型银行设定的预期收益率区间较宽,挂钩指数、利率的效果更符合实际,其设计更加符合真正的结构化产品特点。2.2.5 产品期限类型分析
产品期限类型根据投资期限长度划分,对应着理财产品的违约风险和流动性溢价。
为研究分类需要,我们将投资期限≤30天的理财产品定义为1个月以下,将30天<投资期限≤91天的理财产品定义为1-3个月,将91天 <投资期限≤182天的理财产品定义为3-6个月,将182天<投资期限≤365天的理财产品定义为6-12个月,而将投资期限>365天的理财产品定义为1年以上。
2016年11月至2017年10月,不同运作模式类型的产品在不同期限类型维度上的绝对发行数量存在较大差异,但从相对变化的角度而言却存在十分相似的轨迹。从绝对意义上看,几乎在每一类期限的预期收益型理财产品中,封闭式类型都远远超过其他两种类别。从相对意义上看,无论是封闭式、开放式还是结构化产品,投资期限为1-3个月的期限类型发行量均最多,随着期限的增长,发行量均不断减少,反映出市场对于预期收益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的一致偏好。从收益角度看,对于封闭式预期收益型理财产品,一年以上期限的产品平均收益率最高,达到4.52%;一个月以下的产品平均收益率最低,仅为3.69%。对于开放式预期收益型理财产品,一年以上期限的产品平均收益率最高,达到4.62%;一个月以下的产品平均收益率最低,仅为3.71%。对于结构化预期收益型理财产品,3-6个月期限的产品平均收益率最高,达到4.27%;一个月以下的产品平均收益率最低,仅为3.36%。整体而言,不同期限的产品收益水平随着期限增长而上升,上升的收益率期限结构对应着理财产品的流动性溢价。值得注意的是,结构化产品的收益率期限结构出现了“倒挂”的现象,6个月以上期限的理财产品收益出现了下降。2.2.6 投资起点类型分析
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起点是为客户设定的投资“门槛”,投资起点的高低会直接影响市场对于理财产品的需求,也会直接影响理财产品的融资能力。
在我们的研究中,投资起点一共分为了5种类型。5万以下(含)、5-10万(含)、10-50万(含)、50-100万(含)、100万以上。剔除未给出投资起点的小部分数据,我们的统计结果如下:
对于封闭式产品,投资起点为5万以下(含)的发行量最高,占比达到64.83%,50-100万(含)的发行量最低,占比仅为6.22%。对于开放式产品,同样是投资起点为5万以下(含)的发行量最高,占比达到49.31%, 100万以上的发行量最低,占比仅为9.13%。对于结构化产品,投资起点为100万以上的发行量最高,占比达到62.41%,5-10万(含)的发行量最低,占比仅为2.47%。从收益角度看,无论是封闭式、开放式还是结构化的产品,其收益分布均呈现“中间高,两头低”的现象。在封闭式、开放式和结构化产品中,投资起点为10-50万(含)的收益率均最高,达到4.46%、4.48%和6.24%。
理财产品收益率会随着投资起点的增加而增加;面向机构的理财产品投资起点一般较高,而机构产品更追求收益的稳定性,所以收益率较低,同时由于其规模较大,所以会大幅拉低高投资起点的理财产品收益率,因此出现了投资起点维度上的收益分布呈现的“中间高,两头低”现象。2.2.7 产品发售对象类型分析
在我们的研究中,产品发售对象一共分为了4种类型——个人、机构、个人和机构(既面向个人,又面向机构)以及同业。
在产品发行数量上,对于封闭式和开放式产品,面向个人类发行数量最多,分别达84810款和60575款;对于结构化产品,面向机构类发行数量最多,达16695款。由此看出结构化产品的一大特点:主要面向机构发行,个人和同业类型占比很小。从收益角度看,对于封闭式产品,同业类收益率最高,4.68%,机构类收益率最低,4.03%,相差65BP。对于开放式产品,个人类收益率最高,4.39%,同业类收益率最低,3.77%,相差62BP。对于结构化产品,个人和机构类收益率最高,5.04%,机构类收益率最低,3.81%,相差123BP。
2.3 外币理财
2.3.1 外币理财市场概述
在本节,我们选取投资币种为美元、英镑、港币、欧元和澳元的五类银行封闭式外币理财产品,分析比较不同类型外币理财产品的特点和发展现状,并对外币理财市场做进一步展望。
从发行量上看,外币理财产品的发行量相比人民币理财产品较少。2016年11月-2017年10月各商业银行共发行封闭式外币理财产品1741款,较2016年增长近7%。其中预期收益型理财产品1734款,占比99.6%,净值型7款,占比0.04%,为便于分析,本节仅讨论预期收益型封闭式银行外币理财产品。
从收益率上看,今年外币理财市场的收益平缓上涨。2017年3月平均收益率最低,仅为1.59%,经过连续上涨后,2017年9月平均收益率达到最高,为1.96%,上涨超过37BP。从币种类型上看,不同币种的封闭式外币理财统计如下。
美元理财产品共发行1337款,发行数量占比高达77.10%,其次是澳元理财产品和英镑理财产品,占比分别为10.84%和6.81%,发行量最少的为欧元理财产品。收益率上,美元和澳元理财产品平均收益率最高,分别为1.84%和2.02%。2.3.2 不同类型外币理财比较
(一)不同银行类型
对于不同银行类型的封闭式外币理财产品,根据普益金融数据平台的数据汇总,我们发现2016年11月至2017年10月农村金融机构未发行封闭式外币理财产品,因此仅对国有行、股份行、城商行和外资银行的发行情况进行分析。
发行数量上,国有大型银行的发行能力最为突出,几乎每一月份的发行量占比均在50%左右,2017年3月发行量达到峰值,其次为股份制银行,发行量最少的是外资银行,12个月内仅发行85款封闭式外币理财产品。
收益率上,股份制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在12个月内始终处于领先状态,平均收益率分别为2.065%和2.067%,国有行始终垫底,平均收益率为1.44%。(二)不同收益类型
按照是否保本和是否浮动的标准,我们将收益类型分为保证收益型、保本浮动收益型和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在发行数量上,非保本浮动收益型外币理财产品发行量最大,共发行1044款;其次是保证收益型,共发行506款;保本浮动收益型发行量最小,仅发行184款。
在收益率上,保证收益型始终保持领先,平均收益率达1.95%,且有持续上涨趋势;其次是非保本浮动收益型,平均收益率为1.69%,自2017年5月来涨势明显;最低的为保本浮动收益型,平均收益率为1.39%。(三)不同期限类型
在发行数量上,投资期限为3-6个月的封闭式外币理财产品最高,共发行592款;其次为6-12个月的产品,共发行521款;1个月以下的产品发行量最少,仅为21款。各种期限类型的产品发行占比在各个月份基本保持平稳。
在收益率上,在不考虑投资期限在1个月以下的产品的情形下(由于样本数量过少),4类投资期限类型的产品收益分化明显。总体而言的收益率期限结构呈现期限越长,收益率越高的现象。收益率最高的为投资期限在1年以上和6-12个月的产品,平均收益率分别为2.03%和1.87%;1-3个月和3-6个月的产品平均收益率较低,分别为1.26%和1.52%。2.3.3 稳健型理财产品和QDII产品
相比较风险比较高的理财,稳健型外币理财产品的优势在于能够在保障本金的情况下盈利,达到规避风险和保值增值的双重效果。对于未来有明确的外币需求的稳健型投资者,可以持有外汇,并择机购买外币稳健型理财产品,以获得更高收益率。2017年封闭式预期收益型外币理财产品平均收益率不足2%,可见中资银行发行的稳健型外币理财产品收益偏低。然而,在人民币国际化的大背景下,稳健型外币理财产品尽管收益较低,但其能够满足持有外币的投资者的保值需求,从发行数量上看,封闭式预期收益型外币理财产品相比于2016年近8%的增长率依然可观。
QDII产品是境内金融机构获得开办境外代客理财业务的牌照QDII后,推出的代客QDII产品,可以用人民币投资。和传统外汇理财产品相比,QDII理财产品可以用人民币直接购汇,委托银行进行境外投资在没有外汇的情况下也可以参与到国际市场中来。根据普益标准监测数据统计,2016年度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QDII理财产品65款,2016年11月至2017年10月,发行数量为66款,基本保持稳定,反映了市场对于汇率的稳定预期以及QDII产品的稳定需求。
2.3.4 外币理财展望
(一)监管政策
当前,各家银行开展外币理财业务都需要遵从外汇相关管理政策和银行监督管理部门的政策规定,主要包括《商业银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商业银行开展代客境外理财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调整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业务投资范围的通知》等等,另外境内个人购汇办理外币理财业务还需执行《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资管新规的出台,在信息披露、合格投资者标准以及运作模式等方面的要求对于外币理财产品同样适用。
(二)前景展望
2017年经历的人民币升值过程,让各类外币理财产品的实际收益继续下滑,然而,自美联储2016年12月开启联邦基金利率加息进程后,美元逐渐进入加息通道;2017年12月2日,美国国会参议院通过大规模减税法案,美国企业市场竞争力很可能进一步提升,按照长期市场预期来看,美元走强可能性较大,后期稳健型美元理财产品发行量有望进一步提升。
2.4 净值型理财
净值型产品通过合理的净值波动可以客观反映投融资市场的真实风险与收益,实现金融市场与实体经济良性互动,实现理财产品服务实体经济的需求。
2017年11月出台的资管新规明确规定了金融机构对资产管理产品实行净值化管理的要求,向净值化转型成为未来银行理财产品的重要发展方向。
统计2017年1月至2017年10月期间净值型产品存续量变化,发现其存续量增速明显,2017年9月达到峰值603款,相比1月份的490款,增长率高达23.1%,其发展速度符合市场认知。净值型产品具体存续情况如下:根据普益标准数据监测显示,2017年1月至10月,各商业银行共发行904款净值型理财产品,相比于2016年全年发行的756款,增长速度较高。本节内容选取截止2017年10月的统计数据,从不同资管机构净值型产品对比、银行净值型产品多维度展示、月度比较以及趋势分析三个方面深度解析净值型银行理财产品。
2.4.1 不同资管机构净值型产品比较分析
利率与效率(生产力)重新向上对理财产品定价、投资管理等提出新要求;单就银行理财而言,作为提高透明度并穿透监管的具体举措,银行理财产品由封闭式向开放式、由预期收益型向净值型发展势在必行,接下来本报告将对净值型产品做多维度深入分析。
作为标准的净值型产品,开放式基金的份额不固定,基金份额可在合同约定的时间与场所进行申购与赎回,基金份额按净值定期公布。就“净值”特征而言,净值型银行理财产品、券商集合资管产品与公募开放式基金具有类似性,这也是各资管机构净值型产品可进行比较的基础。
(一)银行理财与公募基金、券商集合理财净值型产品总体收益比较
当前,由于净值型银行理财产品还处于市场摸索期,特别是涉及到银行理财所投基础资产估值方法的差异,导致银行净值型产品具有“真伪”之分,进而各银行对净值型产品披露方式不一。为使产品具有可比较性,需对银行理财、公募开放式基金、券商集合理财净值型产品做一定技术处理。
目前,对于净值型银行理财产品,有银行信息披露完备,每日会公布产品累计净值;有银行不公布累计净值,只公布产品单位净值;还有银行对净值信息均不公布,只公布产品每日年化收益率。此外,不同银行不同产品间信息公布频率不一致,有每日定期公布,也有隔周定期公布,还有不定期公布等。
基于净值型银行理财产品特性,在计算产品年化累计单位净值收益率时,首先选取净值日期处于2017年1月1日至10月31日的产品;接着将产品分别按照公布累计净值、公布单位净值、公布年化收益率进行处理。对于公布了净值指标产品,按区间截止日单位净值与区间起始日单位净值差额计算区间收益率;进而将区间收益率换算成日收益率再做年化处理,形成年化收益率指标。对于公布了年化收益率指标的产品,则计算区间内产品年化收益率平均值,并以此与公布了净值指标的产品做对比。
对于公募开放式基金和券商集合理财产品,需计算2017年1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内产品累计单位净值收益率,进而做年化处理。由于基金和券商集合理财产品是按照不同资产类目分别计算净值收益率,因此在计算公募基金层面和券商集合资管层面收益率时,需基于各类别资产规模对收益率进行加权,进而形成综合收益率指标,并以此作为各资管机构净值型产品收益比较基准。
通过上述技术处理手段,本报告分别计算了净值型银行理财产品、公募开放式基金产品、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的年化收益率值。图形显示,截至2017年10月,银行发行的净值型理财产品平均年化收益率为4.35%;公募基金产品年化收益率为6.96%;券商资管型产品年化收益率为3.56%。从收益走势来看,近五个月银行理财、公募基金和券商资管收益率都呈上升态势。其中,银行净值型理财收益波动较小,收益稳定,公募基金和券商资管产品收益在上半年波动较大,自6月后则呈平稳上升趋势。2017年上半年监管政策频出,公募基金和券商资管业务受到了较大的冲击,下半年以来,随着公司内部业务调整,加之市场环境逐渐趋于相对稳定,公募基金和券商资管业务也逐步平稳。截至2017年10月,从平均年化收益来看,公募基金型收益最高,银行净值型次之,券商资管型收益最低。从波动幅度看,银行理财波动小,收益稳定;公募基金和券商资管产品上半年波动较大,而下半年波幅较小,收益上升趋势显著。追求低风险、稳定收益的投资者,适合选择银行净值型理财产品。
(二)银行净值型与基金、券商资管不同类型产品收益比较
银行净值型理财年化收益全面优于债券型和货币型的理财产品,券商资管产品中混合型产品收益最高,公募基金中股票型产品收益最高。截至2017年10月,不管是券商资管还是公募基金各类型产品中,仍是混合型和股票型两类产品收益较高,而债券型和货币型两类产品收益相对较低。
与公募基金和券商资管相比,银行净值型理财收益优于主要投资债权类资产(债券型与货币型)的相关理财产品,劣于主要投资权益类资产(混合型和股票型)的相关理财产品。由于公募基金和券商资管在配置权益类资产时比例更高,近期市场表现也支持着此类产品收益的上涨,所以权益类产品的表现会优于银行理财产品。(三)银行净值型与不同债券类基金产品收益比较
作为银行净值型理财产品,依然具有银行理财的特有属性,即所投资产组合更偏好于固定收益类。固收类产品按照标准化程度差异可以进一步分为标准化产品和非标准化产品,下图即反映了净值型银行理财产品与标准化类固收产品年化收益表现。
银行净值型理财收益仅低于混合二级型债券类基金产品,混合一级型债券类基金产品收益最低。由于银行理财产品的风险厌恶程度高,现阶段仍是以传统的债权类资产为主,并配以少量的权益类资产。一方面在市场波动较大的时候可以分散风险,另一方面也可以保障投资者的利益。与债券类基金产品相比,除混合二级型债券类基金产品外,银行净值型理财产品收益高于包括中短期纯债型、长期纯债型以及混合一级型3种债券类基金产品,其中,混合一级型债券类基金产品收益最低。2.4.2 净值型银行理财产品多维分析
根据上述分析,因银行净值型理财产品具有特殊性,因此需从多角度对该类产品做细致分析。其中,由于外币净值型产品收益一般用外币表示,因此将该类型产品剔除。
对于银行净值型理财产品,根据存续期内是否开放,可以首先分为封闭式和开放式;其次,可基于发行银行类型、客户对象、客户类型、投资起点等对银行净值型理财产品做进一步分析,以查看净值型产品基本属性特征,利于产品设计和投资选择。
(一)封闭式与开放式银行净值型理财产品比较
截至2017年10月,全部银行净值型理财产品中,封闭式占比为45.6%,开放式占比为54.4%;从年化收益率看,封闭式净值型产品年化平均收益为4.98%;开放式净值型产品年化平均收益为3.82%,二者间的流动性溢价为1.16%。(二)不同性质银行净值型理财产品比较
各类型银行净值型产品数量占比变化不大,股份行与城商行依旧是净值型理财产品的发行主力。从发行银行统计结果来看,截至2017年10月,发行净值型产品银行包括国有行、股份行、城商行与农商行。从发行数量看,股份行发行数量最多,占比45.0%;其次是城商行,产品数量占比为42.5%;国有行占比11.0%,农商行占比1.5%。
国有行和股份行收益领先,分别为4.76%、4.66%;城商行次之,年化收益为3.97%;农商行年化收益最低,为2.40%。
区域银行逐步推进转型。由于净值型银行理财产品对发行主体的投研能力和信息披露程度要求较高,与全国性大行相比,目前区域性银行净值型产品整体投资能力较弱,但城商行有后来居上之势,同时,农商行的净值型产品收益也有较大提升。从趋势看,银行净值型理财产品未来会成为主流,区域性银行还需加快推进人才培养建设,提升主动投资管理能力。(三)不同产品对象银行净值型理财产品比较
面向个人投资者的净值型产品仍占据绝大部分。截至2017年10月,各银行存续的净值型产品大部分面向个人投资者,占比为88.6%,机构合计占比为9.6%,同业占比为1.8%。基于净值型产品特性和投资者特征,机构与同业投资者更倾向于预期收益型产品,对银行净值型理财需求较弱。从收益来看,面向个人投资者的净值型产品收益最高,面向机构投资者的净值型产品收益高于面向同业投资者的。基于投资者特性,机构和同业对风险容忍度较低,因而该类产品所投基础资产较多偏向风险较低的短期债券市场,收益偏低。
基于目前净值型产品仍是以个人投资者为主的情况,银行在理财产品的转型之路上,一方面要针对个人投资者进行风险识别和预期引导,另一方面也要逐步往权益类资产配置倾斜,提升自身的投研能力,更快速地实现转型。
2.4.3 净值型银行理财产品月度变化比较
(一)封闭式与开放式银行净值型理财产品月度比较
开放式产品收益增速加快,封闭式与开放式产品收益差缩小。综合观察,从封闭式与开放式净值型银行理财产品平均年化收益走势看,二者间收益差持续下降,10月份已经下降到1.16%;封闭式净值型产品收益走势较开放式产品更为平稳。(二)不同性质银行净值型理财产品月度比较
股份行和城商行收益持续上升,农商行发力迹象凸显,收益有较大提升。从收益水平来看,全国性银行(国有行与股份行)净值型理财收益表现较佳,城商行净值型理财收益持续上升,农商行净值型理财收益本期也有较大幅度上涨。综合观察,银行实力越高,净值型理财产品收益表现越好。进一步从收益变化趋势看,股份行净值型理财投资较为稳健,收益波动幅度低;国有行净值型理财投资在2017年上半年较为激进,导致其产品收益波动大,而自6月以来,其产品收益波幅逐渐减小,表现趋于稳定;城商行净值型理财收益稳步上升,表现良好,潜力巨大;农商行本期净值型理财收益有较大幅度上涨,发力明显。在监管推动下,净值型产品将是未来银行理财的转型方向,对于实力较弱的中小银行,需要不断提高主动管理能力,强化自身投研水平。
(三)不同产品对象银行净值型理财产品月度比较
面向个人的净值型产品收益进一步上涨,面向机构和同业的产品收益趋于平稳。整体来看,面向个人或机构的银行净值型理财产品的收益始终高于面向同业的产品。同时,面向个人的净值型银行理财收益持续上涨,而面向机构和同业的银行净值型理财收益逐步趋于平稳。2.4.4 净值型银行理财产品前景展望
(一)净值型产品两大推动力
①从监管政策导向来看,监管层打破刚性兑付愿望日益增长。当前中国经济步入“新常态”,经济转型压力大,信用违约事件趋于频繁。在银行理财规模不断扩大背景下,理财产品资金端短期化与资产端长期化错配的矛盾日益突出。
银行理财面临的风险不容忽视,而预期收益型产品形态无法有效揭示风险状况,也不能有效落实风险承担主体。为此监管层希望能逐渐打破“刚性兑付”机制,实行“卖者有责,买者自负”,进而实现风险与收益向投资者的充分传递。
2017年11月出台的资管新规明确要求——“金融机构对资产管理产品应当实行净值化管理,净值生成应当符合公允价值原则,及时反映基础资产的收益和风险。按照公允价值原则确定净值的具体规则另行制定。”净值化转型的硬性规定无疑是该《指导意见》中对于银行理财业务冲击最大的条款,未来大部分的银行理财产品将被迫转型为净值型。
②从银行内在需求来看,银行业金融机构也期望通过净值化管理转移风险并实现成功转型。目前银行理财业务的突出矛盾在于,投资者认为银行理财的预期收益即是“实际收益”,产品到期银行应当足额兑付,相关风险由银行全部承担。尽管就产品合同而言是“卖者有责,买者自负”,但现实执行的效果是“卖者全责,买者无责”,这对银行理财业务转型显然不利。
随着中国经济不断转型升级,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形态对接实体经济新变化,用合理的净值波动以客观反映投融资市场的真实风险与收益,实现金融市场与实体经济良性互动。
(二)“净值化”转型的两大困难
①从负债端看,净值型产品的“类基金”性质要求投资者自主承担投资风险,这对银行理财资金端的客户思维转变提出了更高要求。深受银行预期收益型理财产品多年熏陶,普通投资者对银行理财产品的思维定势是“保本保收益”,因而推广“买者自负”类基金的净值型产品显然困难重重。
②从资产端看,稳定净值波动的关键即在于加强投研与风控能力建设,无论是配置型还是交易型投资策略,都意味着银行投资部门需要与其它资管机构在同一战场上进行竞争,这对银行特别是中小银行的挑战是全方位的。截止2017年11月,18家全国性银行中,17家已发行了净值型产品,在系统建设层面基本不存在障碍;而对于中小银行中,发行净值型产品的银行很少,要在短期内搭架系统,压力相对较大。
2017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出台的资管新规明确规定了金融机构对资产管理产品实行净值化管理的要求,净值化转型势在必行,随着监管的推进,银行理财净值化转型的速度将提升,预计2017年末至2018年初,将有较多银行推出净值型理财产品。
2.5 宝宝类理财
自2016年11月以来,开放式现金管理型理财产品经历了发行数量和收益率同时增长的过程,宝宝类理财产品迎来快速增长的发展阶段。
从不同银行性质的维度看,发行量最大的为股份制银行,发行量最小的为农村金融机构;股份制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的平均收益率最高。
从不同客户类型的维度看,发行量最大的为面向个人的产品,发行量最小的为面向同业和机构的产品;同业和机构类的产品平均收益率最高。
从不同收益类型的维度看,发行量最大的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发行量最小的为保证收益型产品。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平均收益率最高。
2.5.1 开放式不同类型产品比较
单就开放式银行理财产品而言,根据开放程度和流动性的不同,开放式产品可以分为全开放式和半开放式。全开放产品是指每天(或每个工作日)都能同时申购赎回的产品,而半开放产品是指必须持有 1 天以上的产品(不包括一天,如周、双周、20 天、1 月等),该类产品可能每隔一段时间开放申购和赎回、或者能每天(每个工作日)申购但不能每天(每个工作日)赎回、或者每隔一段时间开放申购但可以每天赎回。
此外,全开放式产品根据收益计算方式的不同又可以分为现金管理型和定活两便型,半开放式产品则根据持有期限固定与否可以分为固定持有期型和非固定持有期型。为了对开放式理财产品有一个全方位的了解,需要根据不同标准对开放式产品进行分类,并将每一类标准下的产品作为独立产品纳入对比分析。
根据普益标准金融数据平台监测数据统计,我们可以看出开放式产品不同子类型截止2017年10月底的存续数量占比和平均收益率对比。
在开放式产品中,全开放式产品存续量占比为28%,其中现金管理型4%,定活两便型24%;半开放式存续量占比 72%,其中固定持有期限型68%,非固定持有期限型4%。固定持有期限型收益率最高,达到4.36%;其次是非固定持有期限型和现金管理型,分别为3.87%和3.37%;定活两便型最低,仅为3.19%。尽管截止2017年10月,开放式银行理财产品子类型现金管理型(宝宝类理财)存续量仅占比4%,通过纵向分析近12个月现金管理型产品发行量变化(以投资起始日为发行标准进行月度分析)以及收益率变化,我们可以看出:
自2016年11月以来,开放式现金管理型理财产品经历了发行数量和收益率同时增长的过程。发行数量上,从2016年11月的95款增长到2017年10月的138款,增长率为45.3%;平均收益率上,从2016年11月的2.92%增长到2017年10月的3.43%,上升51BP,收益率增长率为17.5%,宝宝类理财产品迎来快速增长的发展阶段。2.5.2 不同性质银行比较(宝宝类产品)
就发行量而言,不同性质银行的差别较大。2016年11月至2017年10月,发行量最大的为股份制银行,共发行74款;发行量最小的为农村金融机构,仅发行17款。发行量的差异受不同种类银行数量和客户群体等因素影响。就平均收益率而言,股份制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最高,均达到3.36%;而国有大型银行最低,仅为2.86%。具体数据见下图:2.5.3 不同客户类型比较(宝宝类产品)
就发行量而言,不同客户类型的产品发行量存在显著差异。2016年11月至2017年10月,发行量最大的为面向个人的产品,共发行119款;发行量最小的为面向同业和机构的产品,仅发行2款。个人客户占开放式现金管理型产品的绝大部分。就平均收益率而言,同业和机构类的产品最高,达到3.36%;而只面向同业的产品最低,仅为1.94%。具体数据见下图:2.5.4 不同收益类型比较(宝宝类产品)
就发行量而言,不同收益类型的产品发行量分化明显。2016年11月至2017年10月,发行量最大的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共发行113款;其次是保本浮动收益型,发行37款;发行量最小的为保证收益型产品,仅发行6款。就平均收益率而言,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最高,达到3.43%;而保证收益型产品最低,仅为2.65%,两者相差78BP。具体数据见下图:
2.6 银行理财市场展望
2017年,中国银行理财业务规模扩展态势逐步放缓,截止年中,理财产品存续资金余额 28.38万亿元,较年初减少 0.67万亿元。人民币理财预期收益型产品在不同维度上呈现出具有较显著的特点。外币理财产品的发行量相比人民币理财产品较少,且收益率总体较低,但具有平缓上涨趋势。近12个月,开放式现金管理型理财产品经历了发行数量和收益率同时增长的过程,宝宝类理财发展进入快车道。同样,净值型理财产品存续量增速明显,随着监管的推进,净值化管理转型成为未来银行理财产品的重要发展趋势。
银监会于2017年4月份召开一季度经济金融形势分析(电视电话)会,提出更加主动地防控金融风险,大力治理金融乱象,切实弥补监管短板,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的目标,并且提出“规范理财和代销业务,规范销售行为,充分披露产品信息和揭示风险,做到‘买者自负’,切实打破‘刚性兑付’。”的具体防范风险措施。目前看来,银行理财打破刚性兑付已经提上日程。
2017年11月17日,由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统一制定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外发布。仔细解读这份作为未来几年资管行业监管的纲领性文件,可以预见作为大资管领域的主力军,银行理财业务的格局和盈利模式都将发生改变。
从部分银行理财业务的发展程度来看,部分发展较快的银行已具备设置资产管理子公司的能力,但考虑到资源共享、统筹管理等因素并未持续推进。此次资管新规指导意见的出台将极大的促进部分银行资产管理子公司的落地。同时,对于中小银行而言,监管层考虑了此类银行所处的发展阶段,并未强制要求设立资管子公司,因此该条例对于中小银行影响还有待观察。
《指导意见》设定的过渡期为“自本意见发布实施后至2019年6月30日”过渡期结束后,金融机构的资产管理产品必须按照该意见进行全面规范。由于过渡期长达一年半以上,具体监管规定的落地时间窗口和监管尺度均为待定的未知数,银行业理财业务的发展受到这些未知因素的影响。从监管角度看,长期层面上净值化管理和转型、金融去杠杆以及加大服务实体经济力度可能成为重要方向。
3、信托资管
3.1 信托业总体概况
在“新常态”背景下,统一监管、去杠杆、去通道是资管行业过去一年的主旋律,资管行业面临严格的政策监管,监管文件密集出台,对通道类业务进行严格规范。受益于基金子公司和券商资管通道业务受阻,通道回流信托效应明显,信托资产规模呈现快速增长。截至 2017 年上半年末,信托资产规模同比增长 33.86%,信托资产规模在各大资管行业中仅次于银行理财,高居第二位。与此同时,信托业发展也面临诸多挑战,包括资产管理市场竞争加剧,“资产荒”频现,来自“互联网+”的冲击等,大资管时代的到来使信托公司制度红利优势削弱,给行业转型调整升级带来压力。进入2017年,中国经济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深入,新的经济形态开始显现,但传统经济的调整仍在继续,这对信托公司存续项目的风险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也给信托行业的业务创新带来了压力。总的来看,当前我国信托行业发展呈现以下特点:
3.1.1行业增速放缓
2017年二季度末,信托全行业管理的信托资产规模为23.14万亿(平均每家信托公司3402.94亿元),跨入“23万亿时代”,环比增长5.33%,同比增长33.86%。自2016年二季度同比增速首次跌破两位数,由15.07%降至8.95%后,2016年三季度以来迎来了三个季度的加速增长,到2017年一季度末同比增速达到32.48%,2017年二季度增速进入趋缓阶段,为33.86%;从季度环比增速来看,2016年四季度到2017年二季度环比增速分别为11.29%、8.65%和5.33%,呈放缓态势。
2017年上半年,中国经济实现6.9%增长率,宏观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主要指标好于预期,市场信心逐步好转,经济保持了稳中向好态势。受益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带来的新发展理念和经济结构加快调整取得的新进展,信托资产的增长出现了升中趋稳。2017年二季度,在信托业务开拓可持续发展思想的指导下,有效防范风险成为共识,信托行业通过适度控制增速使增长更加平稳,确保信托业持续健康发展。3.1.2经营业绩先升后降
2016年下半年以来,信托全行业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呈先上行后下行态势。2016年四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8.91%,成功遏制了2016年一季度以来的持续下滑趋势;2017年二季度末,信托全行业经营收入281.02亿元,较2016年二季度的281.43亿元,同比微降0.15%。2017年二季度信托全行业实现利润总额209.48亿元,较去年同期水平上升5.04%,环比增长34.83%。从利润总额的同比增长态势可以看出,尽管利润环比增长数相对较大,自2016年四季度以来,其同比增速是逐渐下行的。这说明在供给侧改革和经济新常态的宏观经济背景下,信托行业利润总额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间。3.1.3项目总体风险可控
2017年中国宏观经济稳中向好,但新常态下企业去杠杆、去产能的步伐仍在继续,使得信托项目的风险仍然存在;同时,信托公司前期项目尽职调查中未能得到准确市场信息,项目运营过程中管理水平不足等也都是项目风险的重要形成原因。截至2017年二季度末,信托行业风险项目个数为581个,相对去年同期减少24个,比一季度增加20个,比2016年四季度增加36个;行业风险规模达到1381.08亿元,比一季度末的1227.02亿元增加12.56%,不良率达到0.60%,较上季度的0.56%差不多。在信托资产规模处于稳定增长的背景下,2016年3季度以来信托资产的风险率总体呈下降趋势。
在有效防范风险隐患的行业背景下,信托公司正在逐步加强风险项目处置的规范性和市场化,不良率总体呈现下降趋势,内部的信托赔偿准备和资本实力逐季上升,加上行业保障基金机制已开始运作,行业的总体风险依然处于可控范围之内。
3.1.4结构持续优化
从信托功能看,信托业务结构持续优化。融资类业务曾一直保持较大的占比优势,但自2013年之后其规模占比持续下降,投资类业务占比先升后降,事务管理类则保持了快速扩张,2013年初规模仅为1.52万亿元,2017年二季度增至12.48万亿元,占比也从最末升至第一。截至2017年二季度末,融资类信托规模为4.49万亿元,占比19.40%,同比下降18.08%;投资类信托规模达6.17万亿元,,占比26.68%,同比下降19.46%;事务管理类信托规模达12.48万亿元,占比53.92%,同比增长24.83%。
事务管理类信托大量增加,源于信托公司的通道类业务的增长:一方面由于监管层出台的新政对于基金子公司和券商资管的相关业务进行了规范,使得通道业务大量回流信托渠道,另一方面是受经济新常态影响,在宏观经济换挡期内为保证规模稳定和业绩增长,信托公司加大对通道业务的拓展力度,从而带来事务管理类信托规模的增长。随着信托业逐渐向专业化和差异化发展,各信托公司的主动管理能力得到提升,融资类业务占比的下降和事务管理类业务的持续发展表明信托业务功能已显现并将逐步深化,事务管理类信托业务是信托制度的功能表现,其快速增长符合当前信托行业回归信托本源的信念。在金融行业改革推进和信托全行业的转型升级过程中,投资类和事务管理类业务可以作为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双核”,提供新的业绩增长点。
3.2 集合类资金信托
3.2.1 集合类资金信托发行机构类型分析
据普益标准统计,2016年10月至2017年9月,共有42家信托公司成立6858款集合信托产品,其中2016年四季度成立产品数为1630款,2017年一季度成立产品数出现下滑,为1466款,2017年二、三季度持续回升,分别为1626款、2136款。同比增幅在2017年三季度达到峰值,为65.45%,一季度增幅最小为24.98%。
在成立集合信托产品的42家信托公司中,2016年10月至2017年9月成立产品数超过100款的有24家,成立产品数低于50款的有7家,成立规模最大的信托公司共成立了集合信托产品631款,成立规模最小的信托公司仅成立了21款集合信托产品。2016年10月至2017年9月间成立的集合信托产品平均收益率为6.79%,其中平均收益率超过8%的信托公司有1家,平均收益率低于7%的有26家,平均收益率最高值为10%,最低值为5.63%。这期间内集合信托产品平均收益率逐步回升,2016年四季度平均收益率为6.61%,2017年一季度平均收益率上升至6.64%,2017年二季度平均收益率持续上升,为 6.75%,2017年三季度突破7%大关,升至7.10%。2017前三季度平均收益率的同比增幅也由负转正,分别为-19.07%、-7.30%、6.76%。3.2.2 集合类资金信托运用领域分析
2016年10月至2017年9月,成立的集合信托产品投向其他投资领域和证券市场的最多,共占集合信托产品总数的60.64%,超过六成。其中,成立的投向其他投资领域的产品数量为3360款,占集合信托产品总额的40.78%;投向证券市场领域的集合信托产品共成立1636款,占成立产品总额的19.86%。集合信托产品集中投向上述两领域表明基于对证券投资预期的改善,部分配置资金进入证券市场,证券类集合信托产品成立数量较多,随着行业竞争的加剧,继续维持传统的业务模式和业务范围将无法满足信托公司发展需要,多样化投资是必然趋势。占比排名第三位的是房地产,共成立984款产品,占比为11.94%,各运用领域具体分布情况如下:从各季度表现来看,2016年四季度,投向基础产业、房地产、金融机构的产品成立数量环比出现下滑,其中金融机构领域降幅最大,为38.64%,投向证券市场、工商企业和其他领域的产品成立数量环比出现上升,其他领域环比涨幅最大,高达100%。其他投资领域占比远超其余各领域,共成立962款产品,占比46.36%,数量接近半数,居所有领域之首。第二的是证券市场领域,共成立364款产品,占比为17.54%。第三的是基础产业领域,成立268款产品,占比为12.92%。工商企业领域成立202款产品,占比9.73%,排行第四。第五的是房地产投资领域,成立171款产品,占比8.24%。金融机构领域延续占比下滑的趋势,共成立108款产品,占比5.20%,排名第六。信贷资产和商品投资领域该季度没有成立产品。
2017年一季度,投向各领域的产品成立数量占比排名与上一季度保持不变。大量集合信托资金仍然留在其他领域,占比保持第一的前提下有小幅下降,共成立759款产品,占比为42.81%。证券市场投资领域保持第二,共成立415款产品,占比23.41%,较上一季度有提升。基础产业领域成立188款产品,占比10.60%,略有下降。第四仍是工商企业领域,成立172款产品,占比9.70%。第五的房地产领域成立139款产品,占比小幅下降至7.84%。金融机构领域成立100款产品,占比出现小幅回升,为5.64%。信贷资产和商品投资领域该季度没有成立产品。
2017年二季度,其他投资领域成立产品数量和占比“双降”,共成立631款产品,占比33.14%。证券市场领域成立产品数与占比均未发生太大变化,新成立产品数444款,占比23.32%。房地产排名跃居第三,共成立254款产品,占比跃升至13.34%。工商企业投资领域与房地产领域不相上下,成立产品242款,占比12.71%。金融机构成立产品数量超过基础产业排名第五,成立产品201款,占比10.56%。基础产业占比持续下降至6.93%,本季度排名变为最后,成立132款产品。商品和信贷资产领域都没有新产品成立。
2017年三季度,其他投资领域占比回升,环比数量增加也较大,共成立产品1008款,占比40.53%,以绝对优势排名第一。房地产领域持续上升跃居第二,与排名第三的证券市场成立产品数比较近似,分别为420款、413款,占比分别为16.89%、16.61%。第四是工商企业投资领域,共成立产品254款,占比10.21%。第五的金融机构领域紧随其后,共成立产品230款,占比9.25%。基础产业保持第六名,成立产品162款,占比持续下降至6.51%。信贷资产和商品投资领域该季度仍没有成立产品。2016年10月至2017年9月,各领域平均收益率环比呈现缓慢回升态势。但同比来看,除2017年三季度外,各季度收益率整体来看仍不如去年同期的水平。平均收益率最高的是房地产领域,为7.17%;平均收益率最低的是证券投资领域,为5.21%。3.2.3 集合类资金信托期限分析
当前多数集合信托产品未披露期限,根据已披露的产品期限信息,2016年10月至2017年9月间成立的产品接近一半期限为12-24个月,其值为1563款,占比为45.34%。期限12个月以下的产品共1251款,占比36.29%。期限24-36个月的产品共成立378款,占比10.97%。占比最低的是期限36个月以上的产品,共成立255款,占比7.4%。从季度变化来看,期限在24个月以下的集合类信托产品成立数量一直呈现上升趋势,期限在24-36个月的产品成立数量除2017年二季度偶有回落外均保持上升趋势,期限36个月以上产品的成立数量在2016年四季度至2017年二季度都呈上升趋势,2017年三季度数量回落。
期限为12个月以下的产品在2016年四季度以来一直保持在第二位,占比在30%-40%之间变化,并呈现下降趋势,最低点出现在2017年二季度,占比达到34.99%。期限处于12-24个月的产品份额从2016年四季度以来保持总体上升态势,由42.37%上升至49.37%,并一直保持排名第一。期限位于24-36个月区间的产品份额持续走低,由2016年四季度的14.38%下降至2017年三季度的9.27%,但数值总体上升。期限在36个月以上的产品份额除2017年二季度超过期限24-36个月的产品0.1%之外,一直保持排名最末,并在2017年三季度出现份额数量“双回落”。
期限类型为12-24个月和24-36个月的产品平均收益率最高,均为7.10%;其次是12个月以下类型的产品,平均收益率为6.61%;期限类型36个月以上的产品平均收益率最低,为6.53%。3.2.4 集合类资金信托期限类型分析
按照时间长短,可以将集合资金信托分为不同的期限类型;而按照期限结构,则可将集合资金信托分为单一期限、多期限以及开放式三种形式。2016年10月至2017年9月成立的产品中,单一期限型产品占绝对优势,共成立8011款,占97.24%,2016年四季度至2017年一季度成立数量出现下降,2017年二季度回升,但整个统计时期,份额处于持续上升过程,2017年三季度份额已经达到99.16%。第二是开放式产品,共成立179款产品,从各季度变化来看,该类型产品数量在2017年出现骤降,份额在统计期内则持续下降,2017年以来已不足1%。多期限组合共成立48款产品,份额仅为0.58%,保持在1%以下。根据预期收益率的统计情况,2016年四季度以来单一期限类型平均收益率持续上升,多期限组合类型收益率先升后降,两种类型收益率在2017年三季度趋同,均突破7%。多期限组合表现优于其他期限类型,平均收益率为7.16%。其次是单一期限类型,平均收益率为6.85%。开放式期限类型根据不完全统计,平均收益率为5.66%。3.2.5 集合类资金信托资金运用方式分析
2016年10月至2017年9月成立的集合信托产品,运用最多的是其它方式和贷款支出,分别成立2931、1767款产品,占比共计54.45%。其次是用于证券投资,共成立1680款产品,占比19.47%。排名第四的是权益投资,共成立1495款产品,占比17.33%。第五是股权投资运用,共成立489款产品,占比5.67%。债券投资一共成立267款产品,占比3.09%,排在最末。统计期内未发行用于租赁和组合运用的产品。从2016年10月至2017年9月各应用类型季度变化趋势来看,其他应用领域的产品波动较大,但其数量和占比始终保持最多,2016年四季度到2017年二季度呈现下降趋势,2017年二季度数量降至最低点的516款,占比25.09%,2017年三季度出现回升,成立产品899款,占比33.72%。证券投资类产品占比持续上升,在2017年一季度达到排名第二的最高点,成立产品428款,占比22.49%,随后虽然绝对数量未出现大幅下降,占比却一路下滑,到2017年三季度跌至第四,成立产品433款,占比16.24%。权益投资产品总体走势平稳,未出现大幅起落,占比在16%-19%之间变化,产品数量总体呈现上升,占比最高点出现在2017年二季度,成立产品378款,占比18.38%,在第三季度占比与证券投资类趋同,发行数量436款,占比16.35%,以微弱优势排名第三。贷款运用方式数量和占比总体上扬,2017年二季度有大幅上涨,一跃升至第二,成立产品495款,占比24.06%,2017年三季度成立产品数量为606款保持上涨,占比微降至22.73%。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类在2016年四季度非常接近,分别为46、48款,占比2.3%、2.4%,此后两者差距逐渐拉开,股权投资类数量和占比持续上升,于2017年三季度达到高点,成立产品213款,占比7.99%,债权投资类则一直较为平稳,于2017年一季度小幅上升到达高点后缓慢下降,在2017年三季度成立产品数量达最高点,占比却达到最低点,成立产品79款,占比2.96%。各应用类型产品预期收益率在2016年四季度后总体来看下跌趋势放缓,部分类型甚至出现回升。除证券投资类产品收益率明显较低外,其他类别收益率均比较接近且逐渐趋同。在2016年四季度到2017年一季度,股权投资、证券投资和其他应用收益率出现下降,债权投资、贷款运用、权益投资收益率小幅上升。2017年二、三季度,所有应用类型产品预期收益率均呈现上升趋势。三季度同比涨幅最大的是债券投资类型,达到16.80%,环比涨幅最大的事证券投资类型,达9.35%。统计期内,股权投资类产品平均收益率最高,达到7.16%,其他类产品平均收益率都位于7%以下,贷款运用类产品为6.96%,权益投资类产品为6.86%,债券投资类产品为6.76%,租赁类产品为6.64%,平均收益率最低的是证券投资类产品,为5.48%。
3.3 信托业资管市场展望
近年来,我国经济增速由持续高增长转换为中高速增长。随着经济增速的放缓,实体经济盈利能力也随之下降,进而弱化其信用水平。在经济增速放缓的背景下,前期项目的违约风险提高,亦存在抵质押物的处置风险,同时伴随着“资产荒”的持续升温与行业竞争不断加剧,信托业收入增长缓慢,项目收益率回升乏力。延续传统的业务模式将导致未来增速不断下滑。严峻的现实情况迫使信托公司改变传统经营理念,积极寻求增长新动力。
3.3.1信托定位
“信托”的本义是“信任委托”,信托机构本应在获取委托人信任的基础上代客理财,但实践中信托机构多基于隐性刚性兑付来开展融资性业务,偏离了信托业的本源。因此,从中长期看,信托业应以提升受托管理能力为转型方向,明确行业定位,重点开展符合“受人之托、代人理财”本源定位、体现受托管理能力的业务。同时,分步对非本源业务进行优化,建设制度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受托资产管理机构。
明确行业定位,突出本源业务,应重点培育具有行业核心竞争力的三类业务。一是受托理财业务。结合近年来在一级市场、二级市场以及私募股权投资方面的探索经验,充分发挥股权投资制度优势,培育股权投资业务。凭借信托制度本身较高的国际市场认知度及跨业展业优势,稳步提升受托境外理财能力。二是受托服务业务。培育家族信托业务,将服务范围由传统的个人资产配置、资产保值增值向财务咨询、税务规划、物业管理、养老医疗、慈善筹划等广义的金融服务拓展,探索“家族办公室”综合服务。培育慈善信托,充分利用信托制度优势,借鉴国际通行模式,形成信托专属特色。三是资产证券化业务。主动转变仅承担特殊目的通道的现状,充分利用“信托单位”安排,盘活各类优质资产,更好地发挥跨业资源配置作用。
总而言之,明确信托公司在行业中的“定位”,需要依据自身资源禀赋、战略目标和市场细分,追求差异化定位,满足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越来越多的多元化和个性化需求。
3.3.2信托产品创新
随着资管新规等一系列监管措施的推出,其展示出的落实监管的坚决态度对信托公司的转型升级无异于一股强大的推动力,信托公司必须及时转换业务模式,及时推进产品设计创新与产品模式升级,以应对新的监管环境。
首先,为了适应刚性机制这一风险缓冲机制的打破,投资于非标债权的信托产品更有必要走基金化的道路,以专业化经营为核心业务模式,以基金化原理为核心的产品结构将成为监管“新政”下我国信托业务模式的主要趋势。由于基金化产品与信托产品都是为投资者提供一种专业化的投资理财产品服务,具有内在功能上的一致性和极强的相互适应性,基金化信托产品在具备一定规模和较为充分的流动性设计前提下,通过在不同项目、不同产品、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之间的组合投资在空间上分散风险,通过组合投资通过长期化运作在时间上分散风险,可以最大程度地分散风险,避免“一对一”产品带来的过度风险集中,保证投资收益,彻底避免了信托产品的兑付风险以及由此引起的声誉风险。通过基金化信托产品,一方面可以逐步强化阳光私募的信托本质,另一方面可推动信托公司通过真实的投资回报和风险控制,树立产品品牌和市场信誉,赢得客户,使投资者全面理解信托产品的收益和风险结构,形成真正市场化的信托产品需求者,最终培育出一个成熟、理智、有序的信托市场环境。
其次,可以按照信托机构收取管理费、投资者享有全部投资收益的原则,重新设计信托产品的收入分配机制。在刚性兑付背景下,给投资者分配固定收益后,由信托公司享有全部剩余收入,因此投资者对信托产品的需求往往是多多益善,不能够正确判断风险,同时信托公司可能会忽略风险审查,盲目只求高收益项目,导致一些优质稳健的大型信托项目因收益上的劣势逐渐失去市场。短期来看造成投资者开始追逐信托产品,并由此造就最近几年中国信托业“跨越式”发展的神话,然而长期来看这种不健康的发展方式不利于信托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并会导致的风险不断积累,最终很可能诱发系统性问题。因此重新设计非刚兑信托产品,建立由投资者承担风险并享有信托管理费之外全部收益的机制,有助于强化投资者的风险意识,同时可以很大程度上减少信托公司不必要的风险承担,最终能够实事求是反映整个信托业的全部风险与收益。
第三,应设计并向市场推出更多具有信托比较优势的投资标准化债权资产和权益性资产的产品。信托所有权与收益权分离的制度设计,能起到风险隔离的作用,这是其他理财产品不具备的;且信托横跨货币、资本和实业领域,投资方式包涵标准与非标的债权、股权以及收益权,投资范围与方式都十分宽泛,可以更满足更大范围的企业融资需求,在产品设计方面具有独一无二的灵活性。因此信托行业应该充分利用自己这两方面的比较优势,设计并推广新型产品。另外,依托财富传承服务,信托公司可向家族办公室模式转型,深度运用信托法律制度优势,为高净值家族提供个人与企业、境内与境外、近期与远期等多种组合服务。信托公司还可充分利用自身专业优势与资源优势,为客户打造综合金融解决方案,并利用信托制度的灵活性,整合各类资管机构的优势,创新产品设计,探索保险金信托、养老金信托、慈善信托等新产品。
3.3.3信托发展方向
中国信托业前几年的超高速增长是特定时期特定条件下的非常态,信托公司抓住这一难得机遇促成了整个行业的飞跃。在新的更加严格的监管模式下,信托公司需要尽快减少对刚性兑付和通道业务的依赖,充分抓住信托业与其他金融机构相比的优势,走差异化、专业化发展道路,从资源整合、营销、品牌、资产管理、信息技术、风险管控、研发创新等方面打造核心能力,推动机构战略转型。借鉴国际信托业发展经验实践,基于理财市场发展趋势的综合判断,信托业未来转型发展主要有四大方向:
1、投资银行业务。一直以来信托公司以“实业投行”自居,围绕客户和项目的投融资需求,进行非标准化信托产品创设的私募投行业务。而目前信托公司所谓的“实业投行”称号其实是有名无实的。未来,信托公司若想坐实“实业投行”,必须大力培育产业研究与深耕能力,努力在风险与收益中找到自己的平衡点,尽快从通道业务的角色回归到“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主动管理能力的提升上。在具体的业务选择上,应该重点关注资产证券化、消费信托、家族信托、产业基金、资本市场投资、股权投资等领域。
2、资产管理业务。信托公司主要是以是以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为主要大类资产提供资产管理服务,目前从被动管理型业务向主动管理型业务转型是大势所趋,资产管理业务代表以客户为导向的运营模式,针对特定客户的需求定制方案,更充分地表现了信托公司的主动管理能力。未来,信托机构需要降低债权融资类业务占比,加快以证券投资、并购投资、项目股权投资、PE投资、投贷联动等为资金运用方式的资产管理业务作为支柱业务的塑造力度,更多地对接标准化债权资产、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摆脱影子银行色彩。
3、财富管理业务。作为长期以来定位高端资产管理业务的金融机构,信托公司拥有丰富的投资经验和灵活的配资模式,具备抓住初具雏形的财富管理市场发展机遇的良好基础,能够开展家族信托业务满足高净值人群的风险偏好和投资需求。利用信托的制度优势,信托公司可以向高净值人群提供有别于其他机构的特色财富管理服务。此外,国内外经验都表明, 财富管理服务的费率通常高于信托业务的综合平均费率。对于拥有丰富投资经验人才的信托公司来说,财富管理模式是一个发展空间十分广阔的方向。在这一领域,信托公司依托信托制度的隔离优势,可提供涵盖财富传承、税务筹划、法律咨询、家族治理等在内的高端定制化综合金融服务。
4、专业化受托服务。《信托法》为信托公司开展以信托制度下的受托管理服务提供了较完备的法律条件。专业化的受托服务(简称服务信托)不以寻求资产增值,主导投资决策为出发点,受托人只为委托人提供基础服务,包括:交易制度安排、资产或资金保管和集合管理、权益分配(独立第三方)、IT支持等,目前资产证券化、企业年金、证券信托托管业务、消费信托、土地流转信托、慈善信托等都有可能成为未来重要的发展方向。
3.3.4信托转型路径
信托行业的转型升级不应仅涉及业务模式层面,还应在信托公司经营理念、组织架构等有所突破。目前,信托公司可以选择的转型路径主要有以下三种:产品专业化下的资产管理公司或者信托理财公司;客户专业化下的财富管理机构或者综合金融百货公司;产品专业化+客户专业化下的私人银行或金融控股公司。
产品专业化即指信托公司依托股东背景、市场环境、信托制度等优势,在业务结构、产品模式发生深刻变化的情况下,加快引进与培养专业人才,运用金融科技,增强识别、研判、应对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的能力,提升项目管理能力,如通过成立事业部完善项目管理制度,从单一项目的管理向产业链管理过渡,实现产品开发的专业化、精细化。面对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加入资管行业竞争的压力,信托需要实现差异化经营,抢占市场份额,而信托公司则可沿着这一路径逐步发展成为资产管理公司或者信托理财公司。目前信托公司业务主要还是以产品为中心,通过提升资产管理能力实现产品专业化仍然十分重要,且随着市场融资需求的降低,信托公司树立主动管理的展业思路,大力培养主动管理能力、专业投资能力,针对优势领域大力发展投资类业务,也将带来新的业务增长。
客户专业化即指信托公司根据自身的经营情况,匹配满足条件、具有特定偏好的目标客户,实现目标人群的差异化、精细化,使服务能够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客户专业化强调服务细分客户,充分重视客户需求,是一种市场化的运作方式。具体到业务层面,信托公司实施客户专业化战略,就是充分重视客户资源,为高端客户提供理财规划、财产传承、资产管理等。同时,随着客户对资产配置的需求趋向多元化,需要信托公司成立综合性的金融服务平台,满足各类需求,在这一路径下信托公司可发展成为财富管理机构或综合金融百货公司。信托公司应根据自身情况,将财富管理业务作为战略性业务进行积极培育,以适应日益增多的超高价值客户对财富安全、财富传承、全球配置资产的需求,并依托大数据的技术支持,着力研究目标客户群的偏好和需求,制定符合相应条件的方案,从而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此类业务多为单一信托,监管限制不多,信托机构展业的自由度很大。
将产品专业化和客户专业化相结合,必须使研发的产品既能保持较高的专业化、差异化水平,又能满足目标客户群的资产配置需求,使资源能够在内部进行流通,扩大利润率。由于私人银行发展阶段的转变和高净值客户财富目标的变化,家族信托等产品专业化和客户专业化相结合的私人银行业务逐渐成为信托公司需要深耕的方向之一。随着资管新规的发布,信托公司可以以此为契机减少通道业务,更多的涉足家族财富管理领域。除了传统的资金型家族信托之外,信托公司还可定制信托与保险深度结合的产品,可使得纳入家族信托的资产来源得到进一步扩充。通过兼并、收购其他金融机构如银行等实现产品专业化和客户专业化的融合,最终发展成为私人银行或金融控股公司。这类业务更加回归信托本源,体现了信托业持续发展的方向。
在行业细分的背景下,由于历史沿革、所处地域甚至股东背景等的不同,各信托公司形成了不同的业务特色。沿着这三条转型路径,各信托公司结合自身的业务特色选择不同领域,提升核心竞争力,最终能促进信托行业的进一步发展。
4、公募基金
4.1公募基金行业总体概览
4.1.1数量持续上升
截止到2017年9月,市场上共存在公募基金数量4663款,其中封闭式基金427款,占比9.16%,开放式基金4236款,占比90.84%。从数量来看,无论是公募基金总数还是封闭式、开放式基金各自数量都呈现逐月平稳上升趋势,2016年10月封闭式与开放式基金分别为251款、3227款,到2017年9月这一数字上升到427款、4236款,总增幅分别为70.12%、31.27%,统计期内增长速度逐渐趋缓。从占比来看,统计期内封闭式基金占比持续上升,从7.22%到9.16%,增幅1.94%,同时开放式基金占比下降。由于开放式基金占比达到九成以上,因此选取开放式基金作为代表分析各类型开放式基金情况。2016年10月到2017年9月,从数量上看,除QDII型开放基金数量增长略有反复外,各类型开放式基金数量均呈现上升趋势,且走势平稳。2017年9月,数量最多的是混合型开放式基金,共2011款,数量最少的是QDII型开放式基金,共133款。从占比来看,各类型总变化不大。2016年10月到2017年9月占比最高的混合型开放式基金在统计期内占比保持平稳,有略微下降,从48.13%微降至47.47%。排名第二的债券型开放式基金占比上升,从20.61%升至23.18%。股票型开放式基金占比则先降后升,于2017年3月达到低点17.71%后缓慢回升至18.01%。货币型和QDII型开放式基金均表现平稳,保持在8%和3%上下。4.1.2份额震荡上升
截止2017年9月,各类基金总份额105853.82亿份,其中,封闭式基金份额5801.74亿份,占比5.48%,开放式基金份额100052.08亿份,占比94.52%。封闭式基金份额数在2016年10月到2017年3月持续增加,由4550.32亿份增至7109.74亿份,2017年4-8月份额数保持稳定,9月下降至5801.74亿份。开放式基金份额数除2016年11月和2017年1月出现下滑外,均保持增长,增长最快的月份出现在2016年12月和2017年7月,环比增幅达到6.8%和6.65%。从开放式基金的不同分类的份额数量来看,混合型、债券型、股票型、QDII型开放式基金的份额在统计期内均未出现大幅波动,总体表现平稳,截止2017年9月分别达到17196.2亿份、13152.95亿份、5826.69亿份、899.73亿份。货币型开放式基金由于数量最多,其份额波动与开放式基金总份额的波动保持一致,2016年10月至2017年1月份额出现震荡,其后份额数一路走高,由2017年1月最低点的35967.68亿份增加到9月的62976.51亿份。从开放式基金的不同分类的份额所占比重来看,占比过半的货币型开放式基金统计期内总体呈现增长趋势,除2017年一季度外均保持在半数以上,2017年3月以来份额占比持续上升,到9月占比达到62.94%。排名第二的混合型开放式基金份额占比出现下滑,2017年9月为17.19%。排在三、四位的债券型与股票型开放式基金份额占比在统计期内分别呈现先升后降和持续下降趋势,2017年9月占比分别为13.15%和5.82%。占比最少的QDII型开放式基金占比出现下降,2017年9月已不足1%,占比0.90%。4.1.3净值波动增长
截止2017年9月,总体基金净值达到111407.12,其中封闭式基金净值为6076.36,占比5.45%,开放式基金净值为105330.76,占比94.55%。从封闭式基金净值来看,2016年10月净值最低为4839.16,随后波动上升,2017年3月达到峰值,净值额为7280.57。从开放式基金净值来看,除2016年11月和2017年1月出现下降外,均呈现上涨态势。2017年1月最低净值为77307.8,2017年9月最大净值为105330.76。从开放式公募基金净值的不同类型来看,占比最大的货币型波动也较大,且与开放式基金总体净值走势相同。占比第二和第三的混合型开放式基金与债券型开放式基金净值在统计期内呈现相同变动趋势,于2017年一季度出现增长,2017年二季度出现减少。股票型和QDII型表现平稳,净值分别集中在7000和1000上下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