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全关于各类金融通道业务的深度解析

简单地说,通道业务是银行作为委托人,银行表内资金或理财委贷等表外资金,以第三方机构作为受托人,设立资管计划或信托收益权为客户提供融资。受托人这一通道主要为券商资管、信托、保险等机构。

来源:金融干货 


一、通道业务的起源


1、哪些是通道业务、有哪些通道机构


简单地说,通道业务是银行作为委托人,银行表内资金或理财委贷等表外资金,以第三方机构作为受托人,设立资管计划或信托收益权为客户提供融资。受托人这一通道主要为券商资管、信托、保险等机构。


在银监发〔2014〕54号文中,曾解释跨业通道业务:商业银行或银行集团内各附属机构作为委托人,以理财、委托贷款等代理资金或者利用自有资金,借助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等银行集团内部或者外部第三方受托人作为通道,设立一层或多层资产管理计划、信托产品等投资产品,从而为委托人的目标客户进行融资或对其他资产进行投资的交易安排。


这段话更加详细地定义了通道业务,点明特点:在上述交易中,委托人实质性承担上述活动中所产生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等。


2、典型的通道模式有哪几种


委托贷款通道模式:通道业务最终的客户是一些受宏观调控控制或过剩行业的企业,这些企业难通过正常的贷款流程在银行贷到款。委托贷款的模式是过桥企业委托银行向需要融资的银行客户发放委托贷款,银行用理财资金从过桥企业受让这笔委托贷款的受益权。



银信合作模式:一家银行作为过桥银行,由该银行与信托公司签订,设立单一信托,以信托贷款的形式贷给银行指定的企业。过桥银行将信托受益权卖断给另一家银行,并同时出具信托受益权远期回购。也有一部分通过买卖信贷和票据资产实现。例如,银行向信托公司提供资金,指定信托公司购买银行的信贷或票据资产。通过信贷资产转让,将贷款或票据转至信托公司名下,银行得以释放贷款额度。



银证合作模式:银行与券商签署协议设立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银行委托券商资产管理部门管理自有资金,券商将委托的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的贴现票据(表内),并委托托收银行到期收回兑付资金。银行持有的资管计划受益权计入表外。实际交易环节还会加入一家甚至多家过桥银行。银行A将资金交给银行B,再委托券商成立资管计划购买银行A的票据。



银证信合作模式:由于银信合作业务受净资本约束或投资资产的限制,往往在银行与信托之间通过一道券商设立的定向资管计划,银行理财购买资管计划,再通过资管计划认购信托产品。



3、通道业务规模


通道业务通常会嵌套多层通道,为模糊底层资产。因此测算通道业务的总规模需要用各类通道业务的总和减去嵌套多重通道的部分,主要是信托与券商资管或基金子公司重叠的部分。从券商通道业务的投向可以看出,存在嵌套信托贷款、委托贷款等通道的情况。其中委托贷款与信托贷款占比分别达14.1%、11.9%。



(1)从通道端测算


委托贷款作为通道自10年规模逐渐扩大。截止17年4月委托贷款规模13.82万亿元。新增委贷规模自10年开始规模逐渐提高,并且月度新增量波动也逐渐加大。委托贷款在通道业务中通常不会作为第一层通道。



信托通道业务以单一资金信托为主。截止16年末,单一资金信托规模为10.21万亿元,我们估计信托通道规模要略小于这一数据。从2010年到2012年其规模迅速扩张,12年末规模是10年末的1.3倍;而其占比自2013年来逐步下降、增速也逐渐放缓。一方面监管加强对银信合作业务的约束,另一方面券商资管与基金子公司相比约束较小,部分取代了信托通道的功能。



截止2016年末,券商资管与基金子公司中通道业务规模为19.84万亿元。其中券商资管占比较高,规模为12.4亿元;资金子公司为7.5亿元。通道业务的规模在过去两年里加权增速达50%。基金子公司在过去受益于没有净资本约束,在费率上更有优势,规模扩大更快。16年末通道业务占比为71.7%,与14年相比提高了12.1个百分点。券商资管的通道业务占比在过去两年则逐步下降,与14年相比16年末通道业务占比降低了11.5个百分点。



(2)从资产端测算


银行通过非标主要投向非标,少部分通过通道投向债券。我们根据上市银行中投资类科目下的非标资产统计测算,国有大行、股份制、城商行非标资产占总资产比约为1.7%、19.8%、19.51%,将这一比例的基数放大至全行业,估算全行业非标占比约为10.1%,非标资产规模约为15.4万亿元。



二、为什么这些业务要通过通道来做


1、与监管政策博弈,美化指标


表内到表外:腾挪信贷空间。票据具有期限短、易变现、灵活性强等特征。银行在压缩贷款规模首先考虑票据业务,其次银行业不想放弃票据业务带来的利息受益与派生来的存款。在这种需求下银行选择将票据转移至表外。如在货币政策开始收紧之时,银行贷款额度受到的约束更加强烈。银行通过通道将资产转移指标外,使用理财资金对接,降低了银行表内的信贷额度,为其他信贷资产提供空间。


表外到表外:改善理财指标。银行理财投资非标债权资产受理财规模占比35%与总资产占比4%的限制。将理财的非标资产转移给其他银行,通过代持的方式规避了监管对理财非标的限制。


主要原因为表外业务监管指标及杠杆约束小。在逐渐趋严的监管标准之下,银行利润空间被压缩,在这种压力之下往往出现为监管套利的金融创新。资本和流动性的监管要求大幅提高,以期提高银行体系的损失吸收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但同时也意味着规避和逃避监管可以获取更大的不当收益。银行理财作为表外资产不需提取准备金,但银行为自身信誉考虑其刚兑性质仍然很强。通过通道业务,银行表内资产转移至表外,改善银行指标,如资本充足率,拨备覆盖率。比如将不良资产转移至表外,改善不良率指标;信贷资产转移至表外后,风险加权资产降低,改善资本充足率。


2、追逐更高的风险偏好


新增资产转表外:为扩大投资范围,投向风险偏好较高的资产。银行盈利的主要动力一是来自息差,二来自规模扩张。过去银行贷款规模受合意贷款规模限制,在MPA考核之下银行的广义信贷规模也受到MPA考核要求与审慎资本充足率的限制;信贷投放也受宏观调控的约束。通道机构的可投资范围比银行范围要广。在面对更大的需求时,银行出于利益的考虑使用自营或理财资金绕道通道投放资产。


填补长期刚性融资需求的空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及房地产投资规模的迅速扩张,从而形成对银行信贷和其他融资方式的巨大需求。基建投资项目一旦开工,后续融资需求具有很强的刚性,银行贷款规模受到严格限制后,就通过理财、信托、同业、委托贷款等各类通道业务来满足刚性的融资需求。


3、解决投资标准化产品的约束


银行在投资标准化产品时,银行间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存在不同准入和交易标准。银行通过嵌套一层资管通道可以解决在投资标准化债券等开户登记环节中遇到的问题。


三、银行为什么分别选择这几种通道


1、限制性规定:对信托约束较强


不同通道受监管规定可投向的资产不同,资金募集方式不同。


信托计划作为通道不能投资票据资产,受比例限制。根据2012年银监会下发的文件信托公司不得与商业银行开展各种形式的票据资产转/受让业务。根据银监发2010的文件,融资类业务余额占银信理财合作业务余额的比例不超过30%,并且信托在开展银信理财合作业务原则上不得投资于非上市公司股权;信托产品均不得设计为开放式。


在银证合作中,券商资管募集资金不得投资于高污染、高能耗等国家禁止投资的行业。在券商资管的产品中,定向资管计划仅限单一资金来源,投资限制较少;集合资管计划不得投资于交易所外的股权、债权等;而专项资管计划限制较少,但受限于审批效率。


基金子公司投资范围相对而言限制较少。基金子公司300万以下的自然人投资者不得超过200人,而信托计划则要求不得超过50人。


2、费率优势


信托成本较高。相对而言券商资管、基金子公司受约束较少、同质性较强,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下通道费率呈逐年下降趋势。信托计划在面对通道业务时需缴纳保障基金,要投入相对较多的成本。因此信托通道费率已无下降空间。14年基金子公司专户(通道类占比59.6%)平均管理费率为0.2%,在市场竞争环境下16年基金子公司专户(通道类占比71.1%)管理费率降至0.1%。相比之下信托费率则为0.5%左右。


3、便利程度


不同通道的便利程度取决于项目设立的流程,是否需要审批核准及其效率。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需要证监会逐一审批;相对而言基金子公司的资管计划投资范围较广泛,操作效率更高。


4、税率


过去通过资管计划对接委托贷款银行可以实现避税。银行通过通道业务投向非标近似于发放类贷款,相当于从收获发放贷款的利息转为持有资管计划的收益。在营改增前,这个收益银行放在同业或投资类科目下,或在表外作为管理费。另一方面,基金公司专户中公募基金产品的分红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政策。


在去年下发的财税140号文补充了资管产品征税规定:券商或信托作为资管产品管理人将承担缴纳增值税义务;保本产品需缴纳增值税、非保本产品不缴纳增值税。对通道机构而言,作为管理人需要为利息收入缴纳增值税,税费的成本通常会转嫁给投资人,因而通道成本将会略有提升。对银行而言,作为投资人主要取决于是否为保本产品,非保本产品仍无需缴纳增值税。


四、通道业务未来趋势


1、穿透底层资产,减少通道链条


通道业务的风险之一是业务链条过长,不能穿透至底层资产,对其潜在风险难以控制。今年以来监管协同度逐渐加强。对过去针对机构的分业监管的割裂局面会有所改变。加强对通道业务的穿透,底层资产逐渐透明。


资金来源承担风险管控主体责任。今年银监会下发的一系列文件中通道业务是监管关注的重点之一。1)不得简单将银行理财业务作为各类资管产品的资金募集通道;2)不允许通过同业投资等充当其他资金管理的“通道”;3)对于资金来源于自身的资产管理计划,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切实承担起风险管控的主体责任。


底层资产透明化。5月银登中心下发通知,要求对于银行理财资金购买各类资产管理计划,和通过与其他金融机构签订委托投资协议的方式进行投资的情况,必须通过理财登记系统对底层基础资产或负债进行登记。


2、加强监管协同,约束通道机构杠杆


在2012年前,信托是与银行合作的主要通道机构。监管对银信合作逐步规范,封堵漏洞,完善净资本要求。信托通道一方面受资本约束,另一方面受银信合作业务投向约束。10年银监下发的文件中,要求融资类业务占银信合作比例不超过30%,银行存量业务2年内入表并计提。9月发布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新规,明确通道业务标准与净资本约束。2011年1月要求未转表内银信合作信贷贷款、信托公司按10.5%计提风险资本。6月银监会下发《关于切实加强票据业务监管的通知》,叫停通过信托通道办理票据贴现及转贴现。2012年2月监管叫停票据信托严查同业代付。


券商资管与基金子公司资本约束也在加强,明确去通道化。而2012年底《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修订和《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实施,打开了券商资管、基金子公司的投资范围。此后银证合作、银基合作,逐步替代的信托公司的角色,业务模式也与传统的银信合作基本类似。自去年7月“八条底线”以来,《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修订,《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规定》发布要求基金子公司各项业务均需与净资本挂钩。


对大资管杠杆统一限制,减少套利空间。一行三会联合起草的资管新规中统一杠杆要求,公募与私募产品负债比例设定140%和200%的限制。对单只产品,按照穿透原则,合并计算总资产。并且要求消除多重嵌套,不允许资管产品投资其他资管产品(除FOF、MOM及金融机构一层委外投资)。


3、计提风险,表外回表内


在净资本的约束下,券商资管与基金子公司通道业务不在同过去一般扩张受限。今年“三三四”监管自查之下,银行放缓创新业务节奏。资金端与通道端共同限制将驱使通道业务规模增速逐步放缓。


通道业务的主要动力来自于监管套利,真实计提资本才能穿透风险。当前表内类信贷资产中,16年末上市银行对应收款项类投资计提拨备约为0.6%。部分表内转表外的通道业务是为美化不良率、资本充足率等指标,在对其进行实际的资本计提后,相应指标也会受到影响。另一方面,在银行理财意见征求稿与大资管新规内审稿中均提及计提风险准备金。对实则刚性兑付的表外理财进行风险计提与资本约束。


非标回到信贷额度内、转标准化。监管对理财业务的约束会使得这些业务转回表内来做,对银行的监管指标有所影响。通道业务的底层资产主要是非标资产。这些业务多是因为其投向行业受限,不达风控要求而转出表外。若新老划断,存量业务将按实际风险计提拨备、资本;部分新增业务受制于不达标而不能进入表内,规模将会缩减。